“嗯?”
“盈余不少……”
沉沉一脸黑线:“还有,我的鼻子比她高。”
他的手指于是似确认般,轻按了按她鼻尖。顿了顿,方才颇肯定地点头:“的确。”
“脸颊,这里,”她懒得等他摸索,索性指挥着他的手一把按住颧骨处,“比她……肉。”
“胖了些,自然也就多出几两肉。”
这是光胖的事么?!
“不一样,”她急于解释,又再拉过他的手,依次抚过额头,眉毛,嘴唇——连多出一对耳洞的耳朵也不放过,“你看,个个都不一样。”
“嗯。”
嗯?
然后呢?
沉沉傻呆呆地抬头看他,等他的后话。
等了半天,却只等到某人如玩笑得逞般、蓦然勾起浅浅弧度的唇角。
一瞬之间。
满园桃杏,一池碧荷,概都黯然失色。
“谢沉沉,”他说,“若有一日,你看腻了我这张脸,我也可以为你换一张脸。”
“我……”
这是换不换脸的事么!
换脸还带长高的?
沉沉急得直跺脚——怕原形毕露,却又只得在他跟前硬生生忍住。
“陛下,您……您着相了。”
见他油盐不进,末了,亦唯有自暴自弃地“劝”:“是就是是,不是,便怎么都不是。难道陛下比我更清楚我是谁么?”
“自然,因为你忘了。”
“……”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沉沉活到现在,总算深有体会。
“可你总有一天会记起来,”魏弃说,“到那时,你高矮胖瘦,脸圆或尖,白或黑,只要你是你。”
魏弃说:“我一定都能一眼认出你,谢沉沉。”
【我想知道,人活在这世上,拼尽全力,抛弃尊严,不顾一切,也要活,是种什么感觉?】
【这般费尽心思的想活,却为一个人抛诸脑后,又是什么感觉?】
御书房中,叩首以跪。
抛低尊严,甘心做戏,只为,这世上,还有“唯一一个,愿为儿臣奔走之人”。
朝华宫中,金针封顶。
拼命全力,要留一□□气。因为她曾答应过他,这只是分别——而不是抛弃。
她说过,终有一日,他们还会再见。
【殿下,你是奴婢见过最好最好的人,殿下定会长命百岁。待到再见之日,奴婢一定已在家中养得、白白胖胖圆滚滚的啦!到时候,殿下说不定已经认不出奴婢了,但是,肥肥一定认得出来——】
【所以,喏!】
十五岁的谢沉沉把手里的狸奴高高举起,举到他跟前。
他记得她的眼是如何弯成一对月牙,眼中藏着璀璨星光,灼灼而亮。
小宫女开朗地笑着,说:【这,就是奴婢与殿下‘相认’的暗号!】
第111章 钥匙
有了在御花园中的“前车之鉴”。
等被魏弃带到朝华宫, 又被循声而来的谢肥肥扑了满怀时,沉沉已经无力再辩解,只得自暴自弃地、把直往自己怀里拱的雪团子搂紧。
魏弃侧头问她:“解姑娘, 听说你天生与鸟兽亲近?”
谢沉沉:“……”
这是把她曾经在他跟前找过的借口都背过一遍了。
她被他哽得没话说,含含混混地应了声“是”。
怀里的谢肥肥如今却实在敦实得犹如秤砣,她只抱它走了一小段路, 左手已酸得抬不起来,右肩伤口下又开始隐隐作痛。
可饶是如此,她亦不可能开口让魏弃来抱。
只好悄摸把手一松, 冲怀中一贯精明的狸奴努了努嘴——示意它跃下地去。
谁知谢肥肥竟一反常态的不依不饶, 扒拉在她胸前, 死活不肯撒手……撒爪。
沉沉一怔, 低下头去,与它那一蓝一金的异瞳四目相对。
莫名的,竟从里头读出点暗幽幽的委屈:真仿佛薄幸郎遇着痴情女,一时间哭笑不得。心道好罢,自己养的自己抱,理所应当,便打算咬牙撑过这段路。
结果,怀里的雪团子没捂热, 旁边忽横出一只筋骨分明的手臂。
谢肥肥颇警戒地一扭脑袋,作势要咬。
看清楚伸手的人是谁,却又灰溜溜地收起尖牙, 任那人提溜着后脖颈皮将它拎起。
“谢肥肥, ”魏弃微微一笑, 道,“你说, 给你取名字的人,是不是早就看透——你是个什么秉性?”
谢肥肥讨好地冲他扒拉两下。
见他没“反对”,索性轻车熟路地爬上他左肩。
这回,倒是不吵不闹了。
只是小崽子看着碗里想锅里,仍是眼巴巴地盯着跟在魏弃身后、落后半步的谢沉沉看。
沉沉只觉那模样莫名喜感,忍不住摇头失笑。
唯恐被魏弃发现,赶忙又碎步跟上他,悄摸伸手揉了委屈巴巴的谢肥肥一把。
......
数日前,夜访朝华宫,其实她已算是“回来过”。
可彼时乔装打扮、谨慎小心,哪里有闲心多看。
直到如今漫步其中,方才发现:暌违数年,其实朝华宫中的一应摆设,甚至那与芳华池相比小得可怜、却曾是谢肥肥唯一逗趣解闷的休憩地的莲池,亦模样如初。
池中莲花并非名贵品种,粉白花瓣却也开得娇艳,鱼戏莲叶间,别有一番生趣。
沉沉站定莲池边,恍惚间,还能看见杵着笤帚傻傻站在院中、盯着魏弃发愣的小宫女;看见小厨房中进进出出忙碌、却连脚步都永远轻快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