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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致偏宠(20)

作者: 一颗青春痘 阅读记录

“小意,别太惯着他,这臭小子从小就知道蹬鼻子上脸,别被他拿捏住了。”

兰溪拉着钟意坐到了她的对面,不满的瞥了秦姝一眼:

“妈,不会用成语就不要用,蹬鼻子上脸并不是一个褒义词,”

秦姝坐起身,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他:“我知道啊,我说的是你,又不是小意,用褒义词干什么?”

钟意在心中默默的抽了抽嘴角,绝对是亲母子无意了,但凡是假的,早就打起来了。

兰溪皮笑肉不笑的冷笑一声:“呵呵,秦女士,您可真是我亲妈?”

秦姝白了他一眼:“这不是废话吗?要不是亲妈我能让你这么缠着我闺蜜的儿子,早打死了。”

兰溪不服,还想说点什么,钟意轻拍了一下他的腿,瞬间就闭了嘴。

他笑着看向秦姝,出口的话带了几分歉意:

“秦姨,一会儿我和崽崽有个宴会需要出席,不能陪你一起吃饭了,晚点我让酒店送餐过来。”

秦姝将脸上的面膜拿了下来,丢到垃圾桶里,纤纤玉指轻拍着脸上的精华:“忙你们的,我晚上有约。”

兰溪随意的把玩着钟意的袖口,漫不经心的开口:

“如果有合适的,我不介意你给我找个后爸。”

秦姝轻挑了一下眉,笑着打趣他:“那一定要像小意一样好,才能入得了我的眼。”

“那我劝你还是单着吧!”兰溪搂着钟意的手臂,视线与他相对,眼神里的爱意,藏都藏不住:

“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一个人,像我的阿意一样好。”

秦姝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明明是吵架、挑衅式聊天,到最后,自己这个漂亮的单身狗,居然被强行的灌入了一口又一口的狗粮。

她起身,优雅的朝着浴室的方向走,还不忘叮嘱二人:“早点去,迟到了不礼貌。”

内心却在疯狂的吐槽:快点走吧,再不走,自己就要做史上第一个,被狗粮撑死的人了。

第25章 我这人,耳根子软,最听不得枕边风

下午四点,两人到达酒店的宴会厅时,公司里的中层以上的,基本上都过来了。

台上,徐白正在对不久前高薪挖回来的,销售总监的履历进行介绍。

杨默,女,28岁。

24岁时,独自一个人去国外闯荡,在某知名企业里,从最初的销售员,一步步做到了销售总监。

当季销售总额突破了公司的最高纪录。而且接下来的几年里,业绩持续性再创新高。

半年前,徐白和沈之去国外出差,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挖人的。直到前不久,才将人请回来。

钟意随手拿了杯红酒,与杨默碰杯,眼角带了几分若有似无的笑意:“欢迎回国,共事愉快。”

杨默看了眼与他并肩的兰溪,唇角微微上扬:“钟先生,不记得我了吗?前几天陆伯伯还想着介绍我们认识呢。”

钟意原本带着几分笑意的眼睛,瞬间变得淡漠疏离:“杨小姐,之前陆伯伯不知道我有男朋友了,对于给你带来的困扰,很抱歉。”

杨默将手中的红酒一饮而尽,半真半假的开着玩笑:

“钟先生,我对你并没有任何想法,知道了你的态度,我们才能更好的共事,不是吗?”

钟意勾唇笑了笑,语气随意又散漫:

“当然,很感谢你的当面坦诚,不然,以后造成什么不必要的误会,惹得我家兰小溪不开心了,大家可都不会好过。我这人,耳根子软,最听不得枕边风。”

杨默心道:做为一个比他只小了一届的学妹,当然知道这位学长的事迹,也知道他有多么的溺爱兰溪。为了不被家里那个蠢东西连累,必须要表明立场,将自己摘出来。

她轻笑了一声,轻松了几分:“钟先生,我那边还有一个家宴,抱歉,得先离开了。”

钟意从侍者手中拿过一杯果汁,递给了兰溪后,才转过身看向杨默:

“嗯,去吧,这几天好好陪陪家人,周一记得去公司报到。”

话音未落,宴会厅的门被推开,一袭银色鱼尾裙的漂亮女人,礼貌中带了几分羞涩,朝着杨默走了过来。

小心翼翼的挽起她的手臂,声音温柔又体贴:“姐姐,家宴开始了,爸妈让我过来叫你。”

杨默几不可察的冷笑一声,淡淡的道:“走吧,乐乐,别让爸妈等久了。”

杨乐看了眼不远处正在拿蛋糕的人,声音稍稍提高了些:

“姐姐,不和你的老板打声招呼吗?这么走了会不会很不礼貌?”

杨默一身剪裁得体的职业套装,与身边的杨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用仅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道:

“在我这装什么呢,你真以为钟先生,与被你玩弄于股掌之中的那些蠢货,是一类人吗?”

说罢,便不再理会她,朝着门口走去,杨乐紧抿着唇,微低着头,一言不发的跟在她后面,眼睛如同濢了毒般,阴狠可怖。

都怪杨默,如果不是她在母胎中争营养,自己怎么会体弱多病。

如果当初妈妈只怀她一个,而不是双胞胎,那么所有的优点,是不是都会由自己继承,包括杨默的经商天赋。

兰溪看着离开的两人,轻嗤了一声,拿了一杯红酒,轻摇了几下,还不待他放到唇边,就被钟意握着手腕转了个方向,进了嘴里。

他拿过兰溪手中的酒杯,放到了一旁,轻轻的捏了捏他的手:“不开心吗?崽崽。”

“看见了一个讨厌的人。”

钟意疑惑的看了他一眼:“谁?杨默吗?”

“不是,她妹妹杨乐。”兰溪低着头,来掩饰眼中的病态,出口的声音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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