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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校武场。
刘恒昌亲自下场,统领六百亲卫。于崇热血上头,也亲自上场。
士兵们用的兵器都是木制的,枪头刀尖处沾了白石灰,只要被碰到,身上就会留下白点。也就意味着输了,要退出演武。
姜韶华笑着嘱咐两人:“演武中,难免有些皮外伤。不过,你们动手得有分寸,不可往要害处动手。”
刘恒昌于崇一同应下。
士兵们也哄然应诺。
姜韶华亲自击军鼓,咚咚咚一阵军鼓后,演武正式开始。
三位舍人里,卢琮是文官出身,对排兵布阵打打杀杀一窍不通。此刻看得格外专注。
马耀宗精通武艺,又正是少年热血的年纪,看得热血喷涌,不时握一握拳头。恨不得自己也身在演武场中,手持木枪大杀四方。
陈瑾瑜看了一会儿,便悄声笑道:“郡主,三营一直占着上风。”
姜韶华轻声笑道:“刘统领最擅领兵练兵,一营二营都敌不过三营。南阳军里的精兵,自然更不是对手。”
“不过,南阳军这半年来确实练得不错。”沉默少言的宋渊,也难得张口夸赞:“于将军确实下了不少苦功。”
不过,练兵这等事,从来不是朝夕可成。亲卫营每日操练,从未懈怠过。南阳军想用半年功夫就赶上来,根本不可能。
于崇也心知肚明。他这般积极主动,一是向郡主表露忠心,二来,也是想借着演武练兵,去一去军营的浮躁之气。
一个时辰后,鸣金收兵。
亲卫三营赢得毫无悬念,留在场上的士兵多达四百多人。
再看南阳军,六百人已经被打退了一大半,只余两百人在场上。
于崇脸色不太好看,一脸惭愧地拱手:“末将输了!三营亲卫厉害!刘统领练兵有方!”
刘恒昌微笑着拱手:“承让承让!”
于崇也是将门子弟出身,读过兵书学过兵法,十分“识货”。回军帐后对心腹们说道:“今日演武,你们都领教到三营的厉害了。”
“这个刘恒昌,最擅长练兵阵。五人一队,长短兵器各自不同,进退间配合得十分默契。”
“我们以后也得在兵阵上多下功夫。”
武将们对视一眼,各自应是。
李铁凭借着墙头草的能耐,这半年里处处伏小做低,也成了于崇的心腹之一,闻言低声道:“于将军不便出面,就由末将私下去寻刘统领,向他取取经。”
于崇身为一军主将,确实不便做这等事。李铁去就很合适了。
于崇想了想,点头应允:“也好,你私下去向刘统领请教。对了,别空手去,我这里有一柄好刀,你带去送给刘统领。再让厨子做几道好菜,送去刘统领军帐。”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刘恒昌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饭,收了宝刀,便也掏心置腹,指出了南阳军的种种不足之处。
武将们私下往来,姜韶华心中有数,却未干涉。文官结党,武将也爱拉帮结派。这些都是免不了的事。
在南阳军营待了数日,姜韶华领着众人启程回南阳郡。
崔渡派人送了信来,田庄里的新粮到了收成的时候。她要亲自去田庄收新粮。
第233章 收成(一)
一别四个多月,再次踏入田庄,姜韶华被眼前所见景象震了一震。
一株株高约四五尺,上面挂着硕大的果实。风一吹,果实东摇西晃,沉甸甸的仿佛随时能掉下来。
“这就是玉米?”
姜韶华下意识地放轻了声音。仿佛声音大一些,就会将地里的粮食吓跑一般。
整日在田间忙活黑了不少的崔渡,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是。这边都是玉米。原本前两日就能收了,陈长史冯长史坚持等郡主回来再收粮食。所以就多等了两天。”
收获新粮,是件极其重要的大喜事。当然得由郡主第一个动手。
姜韶华按捺着激动的心情,在崔渡耐心的指点下走到玉米前,伸手将玉米掰下。剥开玉米外皮,露出的是黄澄澄的玉米棒子,上面玉米一粒一粒,排列得整齐,看着可爱极了。
一株玉米,能收获一到两个玉米棒子。
姜韶华爱惜地摩挲了一下,小心翼翼地将玉米放进竹筐里。
崔渡动作就随意多了,伸手掰下一个玉米棒子,在空中一抛,稳稳落进竹筐里。动作又快又熟稔。
姜韶华忍不住笑了:“你动作好生熟练。”
崔渡一边说话一边掰玉米:“熟能生巧,做多了就快了。郡主动作也快些,等收完这一亩试验田,先称量一下,算一算收成。”
整个南阳王府,也就崔渡对郡主说话最随意。
姜韶华抿唇一笑,应了一声,动作也跟着麻利起来。她一身神力,用来掰玉米简直是杀鸡用了宰牛刀。玉米棒子一个接一个落进框里,有种难以言喻的流畅和美感。
陈舍人马舍人合力掰一块玉米田。卢舍人形影单只,索性就和林庄头一同忙碌。
陈长史和冯长史他们在另一块田里忙活。两人一把年岁了,做起农活来自然远不及年轻人利索。掰了一柱香时辰,就热汗如雨。
陈卓用袖子擦了擦额头,冲冯文铭笑着叹气:“老骨头不中用了。瞧瞧年轻人做事,我们两个加起来也不及。”
冯文铭哈哈一笑,也用手抹了一把汗:“我们两个也是从年轻人过来的。行了,别说废话浪费时间了,快些掰玉米。等收完一亩田了,再称量,看看收成到底如何。”
陈卓欣然一笑,继续挥汗如雨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