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对街小饭馆(21)完結
二人又寒暄了一会儿,沈雁回叫的烧麦便摆了上来。
那烧麦捏得精巧,形如石榴,褶皮却如麦穗花,洁白晶莹,能透过褶皮瞧见里头的馅。
轻咬一小口,便有肉汁从皮中淌出,肉汁烫口却醇香浓郁。
猪肉馅是掌柜自个儿剁的,其间夹杂着鲜脆的笋丁,二者口感交汇,嚼起来“咯吱咯吱”。
皮薄馅大,汤汁咸香,清爽又不腻口。
确实值得秋雨绵绵,也要出来买。
沈雁回自个儿吃了笋丁鲜肉的,又给沈家人打包了两份蟹黄鲜肉。
秋雨不断,也让青云县湖里头的螃蟹们爬到河沿处透气。此刻若是逮上半个时辰,便能装满满一背箩。
届时将螃蟹蒸熟,蟹肉仔细剔出,混以剁好的肉馅,再搅入浓香的蟹黄,包作烧麦。
笋丁鲜肉的鲜来自初长的冬笋,是为山珍,而蟹黄鲜肉,却是那更要鲜掉眉毛的湖中鲜。
沈雁回吃完烧麦,又喝了满满一大碗豆浆,身上暖和了不少,也多了些力气。
只不过牛大胆热心肠,那三十多只碗与一口大铁锅,出了烧麦店后,俨然被他拎在了手里,也出现在他背上。
“别说,雁雁,你这锅还挺重。”
桃枝巷路远,牛大胆背了一路,放下锅时,觉得脖颈处有些发酸。
这哪里是口锅,这简直就是半扇猪。
沈小娘子就是这样背着这口锅,从范家食肆中出来,又进了东市?在给沈雁回心中竖大拇指的同时,牛大胆又狠狠贬低了一把自家小子。
懒汉!
“多谢牛叔,您拿罐辣脚走吧......我瞧着在客来楼时,您就喜欢吃。”
牛大胆正躲在沈家屋檐下喝陈莲盛的一碗米酒,一碗热米酒下肚,手里头又被沈雁回塞了一罐辣脚。
“原来是雁雁腌的啊,你说,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客来楼的辣脚鲜辣开胃,他还打算顺道跟钱掌柜要些,没想到......这不,这么一大罐到手了。
再三推辞后,牛大胆还是收了辣脚,满心欢喜地走了。
午后的雾气更浓,桃枝巷旁边是一条小河,雾气与湖面相交,竟是连哪里是湖面,哪里是雾气,都瞧不清了。
今日的桃枝巷,更是连野鸭都没见着几只,过于静谧。
牛大胆左手抱着辣脚瓦罐,右手撑着伞,哼着小曲儿,心里有些畅快。这沈小娘子,他是越瞧越喜欢,若是他的儿子能娶上这样一位媳妇儿......
他想得实在是美。
一阵冷风吹过,“匡当”一声,他身后似是刮倒了什么东西,在寂静的桃枝巷,格外响亮。
牛大胆脚步一滞,忽然有些发楚。毕竟没走两步,就要路过刘成家了。
还是有些害怕的。
他猫着身子往后一瞧,除了摇摇晃晃的桃枝,也没什么东西。
“嗨......”
牛大胆长嘘一口气,抱紧了瓦罐,“自己吓自己。”
他转过身来,正抬眼。
一个穿着白衣的人,连脸与头发丝都是白的,正在刘成家的门口,直勾勾地盯着他。
“僵僵僵......”
第13章 冰花煎饺,骨汤
“雁雁,要不等过阵子再出去吧。”
外头的天黑濛濛的,见不到一点光亮。早上的雨大,落在窗沿,窸窸窣窣,敲打出声响。
厨房内烛火摇曳,映照出三个身影。
新鲜的白菘沾着雨露,用井水稍作清洗,冲掉根端的泥。刀切过白菘梆子,“沙啦沙啦”,听着就脆嫩多汁。
“这案子也不知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不如趁着这两日白菘鲜嫩,剁在馅里滋味鲜美,将小食摊给摆了。祖母您还是不要担心了。”
沈雁回将面团揉成长条,捏成一个又一个剂子,沈丽娘则是拿着擀面杖,剂子在她灵巧的手指话擀成大小均匀的皮。
“唉,可要将我给愁坏了。一会我与丽娘一同送你去,这你可得听。”
陈莲将切成细丝的白菘与肉馅混合在一起,用竹筷朝着一个方向搅拌,“方才的肉不是牛大胆送的,雁雁你也瞧了,是俊哥儿。听俊哥儿说,他爹眼下还在床上躺着,起不来身。”
牛俊是牛大胆的儿子,平日里牛大胆要他帮个忙,送些肉,他怎么说都是不愿。今日这个时辰,天还没亮,却已将肉剁好送来了。
牛大胆是牛大志巡街的时候发现的。
“僵怪杀人”案未破,谢婴命捕快们分了好几批,每隔一个时辰,就去轮到的巷口街道巡查一遍。而要去刘成所在的桃枝巷巡查时,问到谁,谁便像是小鸡似的缩着脖子。
问就是家中上有老母,下有幼儿,头晕眼花,腿部有疾。
牛大志心中也是胆怯,可他好歹也是干了多年,也是捕快们的头。谢大人新官上任,总不能让他认为青云县都是没胆识的,只能踏出一只脚,主动请缨。
这才巡了两个时辰,牛大志就发现了倒在雨中的侄子。秋雨浸湿了他的衣衫,一旁是摔碎的瓦罐,连撑着的油纸伞,都被风吹进了河中。
牛大志连大气都不敢喘,踉跄着上前,将牛大胆翻转过来,颤抖地探了探侄子的鼻息......待确保他还活着,他才松了一口气。
他抹了一把脸,不知是雨还是汗。要是侄子也被剖心挖肝了,他怎么和他老牛家交代!
三个人一同帮忙着做事,东西很快备好。
沈锦书这时候还蜷在被窝里睡得正香,沈雁回帮她掖了掖被角,推着小车出了门。
待她推到码头边,不过卯初时分。
天未亮,码头上的人却早已忙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