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之前(161)
“喝过,不是很喜欢。”林连雀说,“不如这样,你有空来我店里尝尝茶叶吧。”
“当初在邻省尝得够多了。”纳尔齐斯婉拒。
“那个不是好茶,我拿去忽悠人的。”林连雀摆摆手,“下次你来东方商店,我请你喝真正的好茶。”
说完这人拎着鸟笼走了,那青鸟上蹿下跳,走远了还在叽叽喳喳地说:“心肝呀!死鬼呀!得闲饮茶!”
那之后的半年里,他们偶尔会在萨赫咖啡馆碰上,有时一起拼桌聊天,互相推荐咖啡和茶叶,但林连雀从没点过咖啡,正如纳尔齐斯也从未踏入过东方商店。
直到半年后,萨赫咖啡馆的水管爆了,闭店一周。
纳尔齐斯闲极无聊,在选帝侯大街上漫步,看着学生们来来往往,又听了几个路边的即兴演奏,最后不知不觉一抬头,头顶的招牌正是远东精品店。
择日不如撞日,来都来了,他干脆走了进去。
柜台后东方人正在拨算盘,看到他进来,很客气地问:“欢迎光临,客人想买点什么?”
纳尔齐斯看着店里各式各样的东方商品,每个价签上标的都是天文数字,心说:这大款还真有钱。
他问:“林老板在吗?”
伙计一愣,接着忙一拱手,对他说:“原来是东家的客人,您请稍等。”
伙计掀了门帘进去,片刻后出来一个人,正是林连雀,手里还拿着一杆秤,秤上放着茶叶。
他看见纳尔齐斯便笑道:“来得正巧,刚好我这儿到了新茶!”
他带着纳尔齐斯往里走,店铺深处有一间茶室,他把竹帘打起来,给纳尔齐斯拿了一只蒲团,“来,坐。”
和邻省旧贵族专门用来喝下午茶的奢华客厅不同,茶室装潢很素净,白色的蒲团白色的窗纸,只有其中一面墙上挂着一幅水墨画,写意地勾着一枝梅花。
“这是今年洞庭新产的碧螺春。”林连雀把茶秤放下,对纳尔齐斯说,“十三行多做红茶生意,绿茶卖得少,但我还是最喜欢喝这一种。”
纳尔齐斯打量着秤上卷曲的茶叶,“为什么红茶多绿茶少?”
“因为红茶经过发酵,更容易保存。”林连雀解释,“茶叶在海上容易发霉,绿茶通常很难运过来,运来后价格卖得又太高,所以喝的人少,后来十三行就主要做红茶生意了。”
“像这种明前的碧螺春。”林连雀说着拈起一颗茶叶,教纳尔齐斯辨认上面的细节,“银绿隐翠,上有白毫,是一品茶。这样的茶从洞庭运到广州,一壶茶就能卖一钱银子,再从广州行商手里运出海,一路漂洋过海到西大陆……”
“在朱雀坊。”林连雀笑了一下,“一两上等碧螺抵得上一两黄金。”
升斗珠宝升斗字,一两黄金一两茶。
“明前茶难得,我每年也就留个两三罐,多的是真没有。”林连雀说着开始沏茶,素手翻碧涛,“我们在邻省喝的那种是三等红茶,那种茶在广州茶馆都是浇花用的,也就忽悠外行人。”
他泡茶用的也不是瓷器,而是一只绿泥壶。
煮水、温壶、烫杯、投茶、注水、刮沫、出汤。
一杯春露暂留客,两腋清风几欲仙。
林连雀行云流水地沏好了茶,“我就先不请你闻香了,那个等你真的感兴趣了可以慢慢来。”
他把一杯茶放到纳尔齐斯面前,“整那些花里胡哨的不如实实在在喝一口,喝过就知道是什么滋味。”
纳尔齐斯看着眼前的茶杯,问:“有多好喝?”
“一口赛过活神仙。”林连雀说,接着他又道:“这样吧,你就喝一口。”
他竖起一根食指,“一口之后,你要是觉得不好喝,我就不勉强你了。”
纳尔齐斯闻言不再说什么,端起杯子,浅尝了一口。
片刻后,他放下茶杯,淡淡道:“好茶。”
话音未落,林连雀立刻便笑了。
他非常黄鼠狼给鸡拜年地说:“以后你常来,我沏茶给你喝。”
从那以后,萨赫咖啡馆少了一名常客,东方商店则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
会被口腹之欲引诱。纳尔齐斯每次踏入店里时都会想:我果然堕落得和魔鬼差不多了。
但是茶确实好喝。纳尔齐斯想着又叹了口气。我还真是堕落得自得其乐。
他们就这么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地相处了一两年,连林记最机灵的伙计都看不懂他俩的关系,有人觉得纳尔齐斯是东家的好友,有人却觉着这人怎么看都是他们未来的二当家,还有人悄摸着评论——这不叫交友也不叫私相授受,应该叫轧姘头。
直到两年后,纳尔齐斯去执行一个高危任务,生死关头不得不暴露身份,最后他勉强活了下来,身负重伤,躺在一个破烂旅馆里等死。
他的身份暴露,回慕德兰有什么下场很难说,更不可能回圣廷。
好渴。估计是缺血造成的干渴。失去意识之前他开始走神:如果能在死前喝一壶碧螺春就好了。
接着他又想:唉,我怎么这种时候了还在想这些口腹之欲,看来我是真的要下地狱了。
他开始漫无目的地回忆自己这辈子杀过多少人——事实证明,神是真的很喜欢戏剧性。明明他一开始只是想在圣廷混身份,最终却成了碟中不知道多少个谍的走狗,神甫兼职杀人犯,某种意义上还是带编制的那种。
想来他这一辈子,给神当奴仆,给圣廷当奴仆,给机动局当奴仆,走到这一步真是相当的不雅观。
那林连雀呢?纳尔齐斯又想。林连雀又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