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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好打工就要继承家产(48)

作者: 庭前酒 阅读记录

雁秋搀着他,蹭了一手粘腻,心知那是什么,都不敢回头看。

火圈渐淡,冥河水母又躁动起来,挥舞着触手朝他们二人伸来。

雁秋握紧匕首正要往上冲时,就见那水母身后飞过来一道锁链,捆住它的二十多条触手将它拖回海里。

黑无常捆着水母,白无常出来道歉。

“实在不好意思,这地方正跟忘川相连,一到十五锁就松,我以后一定派人严加看管!”

冥界人手不够,哪分的出人看管酆都大门?以前出点事也无人过问,毕竟伤人的还是少数,冥河水母只在夜里的海上活动,晚上出海的人屈指可数,就算有一两个出事的也就自认倒霉,福报不够,命里该有此一劫。没想到这次惹上宴大爷,直接闹翻了。

黑白无常把冥河水母拘走,宴少爷终于不撑面子,膝盖一软倒下去。

雁秋扶着他坐在海滩上,往他背后瞟了一眼,见那后背已经没有一块好肉。

“你怎么样?”

“扶……扶我回去……”

雁秋还以为宴少爷有什么办法,结果把人背回客栈才发现他早已昏迷不醒。

客栈老板扔下手里的活计过来帮忙,“宴大师怎么伤的这么重?你扶他上楼,我去找郎中!”

“那就麻烦您了。”

掌柜叫人去准备热水,“说什么谢,你们是来帮咱们解决水鬼的,为此受伤咱们镇上的人已经很愧疚了。”

正在喝茶的一位大哥站起来,“宴大师的药钱我包了,不管多少钱,一定要治好宴大师!”

“对!我也出钱,一定治好宴大师!”

“我这就去找郎中!”

大堂里的人纷纷开口,雁秋眼眶微红,“多谢。我先扶他回房。”

郎中很快到了,看见这伤心下一惊,“肉已经腐了,得先剜掉,但能不能撑过来还不一定。我给开的都是最好的药,宴大师功德无量,一定会没事的。”

宴百川为除水鬼重伤一事很快传开。

那一晚,宴百川昏迷不醒,雁秋守在床边一夜未合眼,客栈里挤满了人,陪着一夜未眠。

寺庙里跪满信徒,香火不断,天灯上写满对宴大师的祝福,飘过南海。

崔宛和唐枕日夜兼程,在第二日傍晚赶到,崔宛一进屋脸色就变了,“噬魂?这可糟了。”

“什么是噬魂?”

雁秋没听过这个词。

崔宛来不及解释,拿出蜡烛和符纸,准备画符。

唐枕少见的露出严肃的神色,“冥河水母以魂魄为食,师兄应该是被他吞噬了一部分魂魄,现在魂魄不全,算不得一个完整的活人了。”

宴少爷一睡十八日,崔宛日夜为他聚魂,信徒们在一楼大堂长跪不起,但被吞噬的魂魄已经无法找回,到底还是无能为力。

崔宛看着熄灭的蜡烛,觉得自己身为二师兄,必须做这个主,于是深吸口气,对跪坐在一旁的雁秋和唐枕说:“师门规矩第一条,就是不可强求。十八天了,咱们……送师兄……”

“走吧”两个字还没出口,雁秋蹭地站起来,“他没死,”他看着崔宛,一字一句地说:“他还没死。”

【二更】

他转身就走,崔宛赶紧追出去:“你干什么去?”

少年人身高腿长,几步间就没了影子。

崔宛追不上他,忙对唐枕说:“你快跟上去,别让他做傻事!”

唐枕也怕雁秋想不开做出什么极端的事,快跑几步追上去了。

雁秋其实什么也没干,他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研究那些宴少爷很少翻开的书,堆了一地,唐枕追的上气不接下气,“你找什么?”

“肯定还有凝聚魂魄的办法。”

“能用的办法二师兄都用了。师兄的魂魄不是散了,是被吞了,凝聚不回来了。”他喘匀了气,蹲在雁秋面前对他说:“我知道你跟在大师兄身边许多年,大师兄对你而言很重要,你不想失去他,可是我和二师兄也一样。我们甚至比你跟大师兄在一起的时间还长,我们更不想他出事。”

雁秋并不理会他,手里的书页翻的沙沙作响。

唐枕在他身边坐下,“我是个孤儿,被师父捡回去那年才八岁。我从小就是被大师兄带大的,你别看我平时跟他没大没小,其实我特别崇拜他,他就像我爹一样,真的,我不骗你。我八岁还尿床呢,都是大师兄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给我洗床罩。

师父是个酒鬼,又是个痴人,对我们都是放养。二师兄比我大几岁,他是被爹娘卖给人贩子后被师父救走的。我们仨从小一起长大,现在师父不在了,要说这世上谁最怕他出事,那就是我跟二师兄。不是我们想放弃大师兄,是真的……没办法了,总得让他体面的去,对不对?”

雁秋抿唇不吭声,手指捏皱了书页,一滴泪氤氲开来,模糊了字迹,没待唐枕看清就被他翻过去了。

“你知道为什么师兄不肯收你为徒吗?”

他说出这句话,见雁秋翻书的手指停住了。

“咱们这一行,有种东西叫‘五弊三缺’,‘三缺’是‘钱权命’,‘五弊’是‘鳏寡孤独残’,窥探天机泄露天机逆转命数的人都会受到这样的惩罚,咱们天师更是在所难免。师父他双目失明,就是犯了‘残’。大师兄跟我和二师兄不一样,我打小就是孤儿,从没见过爹娘,二师兄是被拐卖的,咱们都命比草贱,已经是‘孤’了。大师兄不一样,你知道他是什么出身吗?”

雁秋微微抬起头。

“他是正儿八经的官户,是书香门第家的公子哥大少爷,你被他捡走那年多大来着?十四?他比你还早几年的时候都考上秀才了。他四代同堂,人也聪明,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神童。他跟我们不一样,他家境富庶,吃穿用度都是极好的,衣服上多根线头他都不穿,嫌丑,从来不吃粗粮,只吃江南的白米,没有八个菜他都不愿意提筷子,鸡鸭鱼肉摆不全在他眼里就不算正餐,只能算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