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当满级大佬穿成小可怜儿(4)+番外
“路上小心。”奶奶笑着说道。
孙女愿意直面之前的变故,愿意从这场打击中走出来,老太太是高兴的。
“好,我知道了。奶奶再见。”
长宁笑着和她道别。离开家之后,拐道去了一趟派出所。
派出所和学校,跟长宁的家组成一个Y字形。学校和派出所就在两个枝杈上。
她是来报警告渣爹遗弃的。
其实打电话也可以,但是现在她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话卡,没有零花钱。要打电话,只能用奶奶家的座机,她并不想当着奶奶的面告渣爹。
怎么说那也是她的亲儿子。长宁了解人性,奶奶疼她是真,但如果她和渣爹闹起来,奶奶恐怕也会不高兴的。
长宁跟警察讲述了她的遭遇。
简单说起来就是,从她一出生,父亲就没有管过她。她的一切都是母亲在操持。
父亲从不养家,自己的工资从来都是自己拿着,没有给家里花过一分钱,就是家里添置电器,也都是母亲在做。
这是真的,一点不夸张。原主的妈就是个大冤种。
“我妈前段时间去世了。我爸爸又娶了一个媳妇儿,还带来一个女孩。他们给房门换了锁,我进不去了,敲门也不给开。我现在身无分文,只能暂时居住在奶奶家。叔叔,你帮帮我吧,我想回家。我得吃饭、得上学。我现在还没成年,我爸有义务扶养我吧?”
年轻气盛的小警察都被渣爹气到了,他义愤填膺的说:“你放心,我们现在就去了解情况。你跟我们一起去吗?”
“我还要去上学呢。而且,我爸要是知道是我找的你们,他会打我的。”
“那你去上学吧。放心,我们就说是接到热心市民举报,不提你。别害怕。”
片警对辖区居民的态度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长宁这种看起来人畜无害又可怜兮兮的小朋友。
“谢谢叔叔。那我明天中午再来问结果。”
第3章 被亲爹坑死的小可怜儿(3)
报了警,在警察局留下记录,长宁就直接回学校了。一共也没耽误多长时间。
下午,警察来到渣爹居住的居民楼附近了解情况,这个时候,渣爹和继母都在上班,继妹也去上学了,家里并没有人。
他们先是和周边居民聊了聊。
“哎哟,你们来的真是时候。清清那孩子被他两口子赶出来了,就把清清常用的一些东西给扔出来了。清清敲门也不给开。这孩子这叫一个可怜哟。张老二,忒不是东西了。”
“他原来也不是个东西啊。家里什么事都不管,全靠人家小许。结果小许一死,马上就另找了一个。”
有知道情况的大妈凑过来说道:“现在这个,在张老二结婚之前,就跟他好过。后来嫌张家穷,嫁给别人了。这是离婚了,又回来找张老二了。”
脑洞大开的邻居们开始推测:“小许死的那么突然,不会是被他俩给害死的吧。”
来的两个小警察都很年轻,听到这事面面相觑,心里多少也有了一点点疑问。
带着这些八卦,俩人又来到张老二所在的单位。
忽然被警察找上门来,张老二心里是懵的。整个单位都沸腾了,能来的都亲自来了,不能来的也都竖起耳朵准备迎接新八卦。
“张自新同志,我们接到热心群众举报,你遗弃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将她赶出家门,并且没有给她任何抚养费。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
张老二死猪不怕开水烫:“没什么好说的,我养她到14岁了,现在不想养了。”
“你女儿还是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是犯罪行为,你知道吧?”
“犯什么罪?我是她爹,我想养她就养,不想养就不养。她14岁了,自己出去打零工都能养活自己了。”
小警察快被渣爹的无耻和无知震惊到了:“她是未成年人,还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打什么零工?你是她父亲,有抚养她的责任和义务,你必须得养她。”
“我不养。她以前也不是我养的。是她妈养的,从小到大,我可没给她花过一分钱。”
警察和周围的同事:“!!!”
这人刷新了无耻的新境界!
而且,这怕不是个法盲吧?
小民警从口袋里掏出录音笔,说道:“你说的这些我们已经全都录下来了。你女儿可以直接以遗弃罪起诉你,但是考虑到她还在上学,这个事情我们会建议检察院提起公诉。”
另一名小警察补充道:“而且,既然你从未对你女儿尽过抚养义务,如果你不能把此前的抚养费都补齐并且以后承担起抚养责任,那么,你女儿也就没有给你养老的责任了。”
是的,遗弃罪在《刑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在现实中,遗弃罪往往很难立案。
警察拿这个来说事,更多的是一种震慑。
长宁来告他遗弃,是要留个案底。
抚养费什么的都是其次,关键是要和渣爹撕扯开,以后不要再有任何牵扯。
而且在法律上,抚养责任和赡养义务是相互独立的,不互为依存。
哪怕做父母的没有尽到抚养责任,但当他年老了,想要子女尽赡养义务,法院还是会酌情判子女支付赡养费,甚至还要每个月去看望他。非常令人窒息。
当然,也有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