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伯送他走了。”
霍七郎笑道:“恭喜大王,看来配方已经找到了。”
李元瑛没有丝毫喜悦之色,幽幽地说:“三七,仙鹤草,血余炭和蒲黄……最终能确认的仅有四种,再多的,人已经闻不出区别了。”
霍七郎道:“那不就是最普通的止血汤药?”
李元瑛闭目微微颔首。他暗中向数不清的大夫和江湖人询问,有何种毒药会使人服用后流尽鲜血,答案是闻所未闻。
只是一碗普通的止血汤。
霍七郎再坐回床沿,小心翼翼将这颗美丽的头颅置于膝上,遮住眼睛,用手指头梳理他的长发。
“有什么好愁的?整天发愁,头才会这样疼痛不休,你可是有个皇帝老子啊,这投胎的本事,全天下也没几个人能胜过了。”
李元瑛不屑地呵了一声:“他早对我心存嫌隙。”
霍七郎耸了耸肩:“那就不用搭理了,反正不过是长安节度使。”
李元瑛以为自己耳鸣没听清:“什么节度使?”
霍七郎漫不经心地道:“河西十二州已经陷于吐蕃,河朔三镇谁也不听他的,天下藩镇林立,皇帝能直接控制的区域也就关中附近,那不就只是‘长安节度使’而已?他不待见你,你就离他远点,这就叫天高皇帝远,强龙难压地头蛇。”
李元瑛躺在霍七郎膝上,听过这一番倒反天罡、大逆不道的言论,沉默良久,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以至于耳鸣阵阵,头骨痛得几欲裂开,然胸中浊气却伴随着这笑声消散了七八成。
二人未再交谈一语。霍七郎将他的长发捋顺,拢在一起,露出发际中央一个小小的美人尖,她觉得此处很是可爱,便俯身低头亲了一下。
李元瑛没有反应。
于是她蠢蠢欲动,试图得寸进尺。遮住平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峻眼神时,嘴唇形状便显得柔润而秀美,即使色泽苍白,依然具备诱人之态。她再次落下浅浅一吻,尝到一丝冰凉柔软的滋味。
这一回李元瑛行动了,抬起胳膊。霍七心满意足,并不躲闪,等着硬抗他的肘击,谁知他没有反击,只在她后脑勺轻按了一下。
这便是这位沉静寡言的皇子极为罕见的“主动”之举了。霍七郎遂相机而动,将上司不够满意的吻重复深入下去。
口腔中弥漫着丝丝煎药的苦涩,却醇美得难以言喻,一种仅存在于肉体之间的情愫奔流在唇齿相交处,随即生出奇妙的作用,比掺了朱砂和铅霜的安神汤更有效,使那些难以摆脱的尖锐痛苦和重压变得和缓了。
她知道太多他的秘密了,终有一日,他会下令灭口吧,霍七郎如此想着。但那又怎么样呢?世间万事险恶莫测,就算有雄兵千万,也可能随时全军覆没,片甲无存。
她只活在这一刻,享受这一刻。
作者有话说:
热吻和‘运动’产生的内啡肽是类吗啡内源性激素,不仅可以缓解压力和焦虑,而且是那个时代可以得到最强效的止疼药。估计不仅上头,还上瘾。
我没有重复强调霍七的外观,可能是名字造成了一些读者的错觉。回忆出场形象,七虽然女生男相,但是性别特征明显,不易容的时候没人认错过。她是个183+身材很辣的黑皮女战士(赶路送信晒的)。
第135章
一晌欢愉之后,霍七郎如往常一样,立刻起身整衣着靴,束紧腰带,将刀置于手边以防不测。
她倒不怕外人知晓自己跟雇主之间的私情,怕的是万一有刺客突然来袭,到时候衣衫不整地迎敌,未免有些不像样。
至于李元瑛,她只是轻手轻脚帮他盖上被,细细地掖好被角,免得闪了汗着凉。他的睡眠很浅也很宝贵,所以干脆省略了穿衣的繁琐,待明日醒来直接换上新衣,免得麻烦。
霍七郎猜测厉夫人已经察觉到些许端倪,因为她总是适时将仆人们带走,而那些不太完整的奢华寝衣消失无踪,凌乱的寝具也在无人提及中被悄然更换。
这位三品外命妇向来以韶王的健康为第一要务,抓大放小,至于李元瑛的个人喜好,她向来不闻不问,装聋作哑。只要他能好好吃饭睡觉,不管是霍七郎还是霍八娘,厉夫人其实并不在乎。
毕竟是白天,李元瑛仅睡了一个多时辰就醒了,他不肯重新穿回汗浸的里衣,身边一时无人服侍,命霍七去寻新衣来换。
满箱的绫罗绸缎,多为冷色,霍七郎来回翻找,好不容易寻得一件绯红色花绫衣裳,喜滋滋凑过来道:“我来伺候大王更衣。”
旋即给李元瑛披上。这红衣衬得人艳色绝世,令人百看不厌,怎奈美人脸色却颇为不悦。
李元瑛眉头紧蹙,不快地问:“怎么找了件红的?”
霍七郎奉承道:“这颜色多美啊,比冷色更适合大王。”
李元瑛厌烦地说:“我不喜欢红衣,你若爱穿,自己去买,我付的酬劳足够你支付这些东西了。”
然而霍七郎已经动作敏捷地为其拢上,比剥他衣服的速度还快,口中哄劝道:“反正就穿一天,闲置也是浪费。我心里很爱鲜亮颜色,只是原来穿不起,又怕血迹弄污了洗不干净,才只穿黑衣。”
李元瑛本欲推拒,听到这句“血污了洗不干净”,才不再多言。
美人着美服自是赏心悦目,若不是担心他着凉,霍七郎恨不得按着他将那些衣衫逐一换上瞧瞧。她一边给他更衣,一边感慨道:“当年师门学艺时,唯有前三敢穿浅色,否则挨上一天揍还得搓洗血衣,着实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