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大唐辟珠记(398)

“不记得是几岁,也想不起前因后果、何时何地,只朦胧有那么一点印象。你跟那个混帐玩意儿——废太子摔跤,两人扭打在一起,李承元似乎占了上风,压在你身上。”

李元瑛握着酒杯的手猛然收紧,他垂下眼帘,平淡地道:“我从未与他较量过角抵。”

宝珠笑道:“怪就怪在这儿,你们两个差着十岁,等于大人打小孩儿,不可能同场比试。倒是咱们俩常在蓬莱殿打着玩儿,你总是让着我。”

她语气中满是怀念,那段亲爱和睦、天真烂漫的时光是她的珍宝。

“你大概是记错了,或是在做梦。”李元瑛轻声说。

宝珠打了个哈欠:“那大概就是做梦了。我们跟他的关系,从没有好到能一起玩游戏的地步。要是我有阿兄这样好的记性,就能清清楚楚记得每一件事了。”

李元瑛仰头将杯中物一饮而尽,道:“记性太好也未必是什么好事,有些噩梦,想忘都忘不掉。”说着又倒了一杯屠苏酒,没有掺水,直接灌进喉中。

“还是说些吉利话吧。”宝珠举起酒杯,“咱俩联手,一定能赢,对吧?”

李元瑛望着妹妹,目光中暗潮翻涌:“对,你是我的福星。每次你都能及时赶到,带来好运气。只要有你在,我就有信心打败一切强敌。”

兄妹二人不再节制,推杯换盏,开怀痛饮,直喝到容易失眠的李元瑛都醉得玉山倾倒。

宝珠忘了何时睡着,和衣倒在美人榻上,没有回自己的院落。

是夜,二人同处一间寝殿酣眠入梦,仿佛又回到了母亲护佑下无忧无虑的童年。

直到旭日初升,侍女凄厉的尖叫将他们从梦中惊醒。

李元瑛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血红。但见满地血浆,几具身首异处的尸体横陈殿内。

“宝珠!”他猛地从自己床上弹起,下意识扑向美人榻上的妹妹。鞋底在半凝的血浆上打滑,他险些摔倒,跌跌撞撞冲到妹妹身边。

宝珠宿醉未醒,蒙着头含混不清地嘟囔:“再让我睡会儿,不着急上路……”

门外宿卫听见侍女尖叫,一拥而入,见到寝殿内的血腥场景,全都吓呆了。他们站岗一宿,没听到半点可疑声响。直到清晨,内侍婢女照常进殿侍奉,才发现异样。

刺客横尸遍地,好在韶王与公主安然无恙,所有人后怕不已,冷汗直冒。

确认妹妹平安无事,李元瑛浑身脱力,缓缓坐倒在地。内侍们忍着恐惧,跨过尸身血污过去搀扶主人。

混乱吵闹声中,宝珠无奈坐了起来,看到眼前场景,顿时面如土色,酒一下子全醒了。

霍七郎手里握着一把笤帚飞奔而入,见兄妹俩还活着,一颗心才落了地。

她蹲下查看尸身,五具尸体已经冷了,头颈处的断口干净利落,每人皆是一刀毙命。人头表情迷茫,似乎稀里糊涂就踏入了阎罗殿。

乳母们闻讯赶来,厉夫人知道昨夜兄妹密谈,霍七郎不像往日那般宿在殿中守护,痛骂值夜宿卫:“你们都聋了?死了一地人,一点儿动静没听见?七郎一夜不在,就出了这样的祸事,要你们站岗还不如贴两张门神!”

侍卫们羞愧地低头挨骂,同时满心疑惑。倘若刺客身手不凡,潜入时或许声音很轻。但击杀五人怎会毫无声响?况且霍七郎不在,又是谁杀了刺客?简直匪夷所思。

众人很快查明刺客潜入路径——他们爬上寝殿后墙外的大槐树,由伸出的树杈翻上屋顶,掀瓦而入。兄妹二人醉酒后睡得沉,此时常驻王府的乌鸦群早已离去,没有高层护卫,自然无人示警。

厉夫人知道韶王晕血,连忙指挥侍卫抬走尸首,命内侍们清理地上血污。

李元瑛被人搀扶到一扇屏风后,接过醒酒汤喝了两口,强自稳下心神。见霍七郎一脸狐疑地沉思,开口问她:“你打算用那笤帚对敌?”

霍七郎摇头:“那倒不是。”

宝珠坐在榻上愣神,问:“是谁杀了刺客,能通过手法推测吗?”

霍七郎答道:“一刀断头,无声无息击毙五人。江湖中有这等功夫的,也有那么三五个人。不过……”她晃了晃手里的扫帚,“我醒来时发现身边放着这玩意儿,干这事的必然是残阳院出身。”

“何以见得?”

霍七郎无奈叹气:“我们学艺的地方没有仆人,一切自力更生,谁比试输了谁负责打扫院子。我是垫底的,出师前这活儿大多归我干。放把笤帚,分明是在嘲笑我粗心大意,学艺不精。这家伙杀了刺客后,还有闲心跑去戏弄我,我却跟那些宿卫一样,丝毫没察觉。”

听了霍七的解释,宝珠愣了一会儿,忽然间心脏狂跳,后颈发麻,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

她下意识握住腰间佩戴的犀照,起身在寝殿来回踱步,全神贯注寻找线索。

那神秘杀手一气呵成全灭敌人,对方甚至连抵抗惊叫的机会都没有,就落得身首异处。这等鬼神莫测的手段,自然没什么破绽可循。

直到她在美人榻上瞥见一点不起眼的朱砂色。乍一看,像是飞溅到枕边的血滴。仔细端详,却是小小一粒含苞未放的红梅花苞。

宝珠手指发颤,拾起红梅,恰似被闪电劈中灵台,忽然醒悟过来。她心田顿时如四季万花齐放,转瞬间又化作燎原怒火,拔腿冲到庭院中,指天画地破口大骂起来:

“烂心烂肺啖狗屎的刁猾狸子!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促狭鬼!地府不收的小饿殍!你是活腻歪了敢装死骗老娘!诳语烂舌的死贼秃,枉我往日当你是阿弟疼惜,敢跟死鬼合伙瞒我,菩萨怎么还没降雷劈死你呢!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你们两个不要脸的贼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