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偷偷喜欢我(25)+番外
郑星沥长长舒出一口气,“行,那等到整点我们再开始。”
沈戍抢先扭开她的杯子,讨好似地递上前。
借着她喝水的当口,他一拍大腿跟才想起来似的,问,“对了,下午是我们一起去,还是到地方汇合啊?”
“去哪儿?”
“去车馆啊,我们不是说好了吗?看场地车比赛。”沈戍抬眼瞧她,“你不会忘记了吧?”
郑星沥沉默了,她真的忘了。
这些天兵荒马乱的,又是月考又是突然发现沈戍是学霸调整方针的,她哪里还记得要看比赛这茬儿啊。
沈戍也不在意她的健忘,反倒得意起来,“还好我这会儿多嘴问了,不然的话,你就将错过今年合祁最后一场精彩绝伦的比赛了。”
他特地加重了“最后一场”四个字,像是在强调这次机会的可贵。
“有这么精彩吗?”郑星沥不为所动,老神在在地翻着书页。
所有牵扯到自行车的东西,经他一说,就是天上有地上无的难遇机会。他毫不吝啬地用全部的热情,来推销这一项目。
“那当然。”沈戍重重点头,“所有的自行车运动,都是在跟风做斗争,你难道不觉得很那个吗?”
“哪个?”
沈戍思索了半天,“浪漫。”说着点点头,又重复一遍,十分肯定,“很浪漫。”
郑星沥不可置信地偏了偏头,略微挑眉,虽没有说话,但那表情已经传神地表达出了“你认真的吗?”这一态度。
所有的竞速比赛,给人的感受无非都是“热血”“刺激”“燃”,再上升一下高度,那也是诸如“励志”之类的词,怎么到了沈戍这里,就憋出了个缱绻的“浪漫”来了?
“你不明白。”沈戍想好好解释,又发觉无从下手,“反正,等你去现场就知道了。”
很多事情纯靠语言是描述不出来的,只有去到那里,亲眼看到,亲身体会,才能明白它的魅力。
一如沈戍,对着电视上比赛转播生出的兴趣,酝酿了几年,在上手了专业的比赛车后,又近一步跃升为热爱,又一直坚持到今天。
除了浪漫,他再想不出更加贴切的词汇来描述这项运动了。
第13章 心动的阈值是······
“很好。”郑星沥点点头,从书摞里抽出课本,“看来你的文学素养有所欠缺,文言文背几篇了?”
沈戍压根儿没想到这也能牵扯到书上,真诚发问,“你是魔鬼吗?”
“呵呵。”她冷笑一声,“我是你爹。”
啧,这话可真耳熟。
她转了转指间的笔,点在目录上,“就这篇吧,《离骚》。”
沈戍:“我觉得我们可以多歇一会儿。”
“下午既然要看比赛,那现在的效率就更要提上去了。”郑星沥按亮手机看了眼时间,“距离上午结束还有一小时三十七分钟,我顶多给你七分钟复习。”
沈戍一咬牙,七分钟就七分钟,总比直接让他背强。
《离骚》作为必备古诗词中最难的一篇,其拗口程度堪称地狱级。他背过多少遍都不妨碍此番卡壳,这还不包括那些被他忘掉读音的生僻字。
郑星沥拿了笔,在他的错处做好标记,“以后记得常备新华字典,生僻字多写几遍,万一考到总不至于丢分。”
沈戍碰了碰鼻子,“也不会考这么偏吧?”
“报以侥幸,就会收获悔恨。派出所那么多例子,还没教会你这一点吗?”
就连她,不也是活生生的教训吗?
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郑星沥依旧稳定输出,并留了一堆题目试卷,要求他明天一起带去图书馆。
“这是不是太多了点?”
郑星沥收拾着草稿,不为所动,“没办法,这就是看比赛的代价。”
高三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无比宝贵的,既然下午要空出来,那就要挤出其他时间来提高效率。
她没有什么大本事,就算是受了善意过来教沈戍,也必须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他好好规划,而不是混完一天,拿了钱了事儿。
“行!”沈戍摊开书页,“但你下午可不能放我鸽子。”
郑星沥抿了抿嘴角,“我放过你鸽子吗?”
“额,好像没有。”
“那你怕什么?”
沈戍没好意思说,是因为她太像老师了。 因为太像老师,所以总觉得她在把自己当晚辈,所以怕她不来“凑热闹”。
*
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他提前十分钟到的时候,郑星沥已经候在公交车亭了。头发柔顺地别在耳后,露出干净的侧脸,身侧放着的帆布包,看起来瘪瘪的,也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沈戍还没来得及坐下,等的车就停在了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