攒花藏刀(29)+番外
那日日落,宁承轻来到书阁,伸手问萧尽要当日读的书。萧尽早有准备,将一本《职官志》递给他。宁承轻接在手里看了一眼,笑道:“你要做官去吗?”萧尽本不想他乱烧书本,因此只挑了对自己最无用的书给他,可未曾想他聪明机敏,怎会看不出敷衍。
宁承轻道:“咱们说好的,你看什么书,一天看不完我也要烧了。”萧尽只好与他耍赖道:“此间藏书都是你父辈祖上辛辛苦苦积攒收藏,胡乱烧了难道不可惜吗?”宁承轻道:“书放在这里无人看才叫暴殄天物,才叫可惜至极,你看了记在心里谁又能烧去。”
萧尽道:“那也说不定还有别人会来看看。”宁承轻冷笑道:“我正是防着还有别人要来看,烧了谁也看不着。我宁家的东西当年就一把火烧了,百余口人的尸骨烧得混分不清一片焦炭,谁又说过一声可惜。快拿来,别教我费心费力。”
萧尽虽不想给,但心知若不给他,他定然回头就丢个五本十本书进那火盆,这小子行事难以预料,不知还有多少怪招,因此只得乖乖将藏在身下的书交出来。
宁承轻见是一本百花医经,便瞧他一眼问:“你看这书干什么?”
萧尽不好意思说是想揣摩他那盆苔藤盆景的意境,只道随手翻翻,见花草好看罢了。他本想宁承轻听他这番敷衍定然又有很多怪话要说,谁知宁承轻只是沉默不语,将书扔进火盆烧了了事。
两人出了书阁,迎面见到金角拖着一只小野鹿过来邀功。萧尽喜爱吃肉,见它小小一只狗儿如此勇猛,竟然猎到比自己大许多的野鹿来,不禁十分欢喜,蹲下身去抚摸嘉奖。金角在他手下打了会儿滚,摇着尾巴往远处吠叫。萧尽与宁承轻不解其意,抬眼眺望见山林之中有个白影,似乎也是只小狗。
金角叫了两声,那白狗却不过来,金角急得自己跑去叫它,过一会儿那白狗才缓缓走近。萧尽一瞧,这狗子脸长耳尖,身体瘦削,尾巴蓬松,怎么看都像是只小狼,不免深感诧异,心想咱们三人在这里住了一年有余,从未见过山林中有豺狼猛兽,哪里来的狼崽,既有小狼,未可知还有没有母狼和狼群,倒是不能掉以轻心。
金角却浑然不觉凶险,围着那只小白狼又叫又跳,欢欣不已,不住摇尾巴。萧尽道:“你这傻狗,也不知道自己找了个什么朋友回来。”宁承轻却道:“你说它傻,那倒未必,朋友对它好坏它自然知道,哪里像你不识好歹,狗也不如。”
萧尽明明在说狗,他却偏要扯到自己头上,可一时想不出什么话反唇相讥,只气道:“你骂我!”宁承轻笑笑:“我骂你了,你也骂还我就是,只怕你的脑子想不出什么像样的话。”萧尽道:“你这小秃毛狗,没事就惹三惹四。”宁承轻道:“我如今有头发,你骂得也不太对,不如再想一个。”
萧尽见他笑容中颇有讥诮之意,但又因长得俊俏,蓄了发后更增容色,一时间回忆起当日他假扮少妇与自己夫妻相称的事来,那时他扮作小娘子一口一个官人,千依百顺,何等可爱,想到后来不知怎么脱口而出道:“好了,你如今不是小秃毛狗,是我媳妇儿,再叫声相公来听罢。”
宁承轻听了,忽的敛去笑容,理也不理转身往茅屋而去。
萧尽一句话将他气走,心知是自己言语轻薄得罪了他,有些后悔,大约他长得秀气,从小到大常因容貌遭人轻视之故,可又想当日他自出主意扮作女子,并无半点忸怩,想来想去总是自相矛盾,想不出个所以然。
再说小黄狗金角找到朋友,一时一刻也不肯与白狼分开。那白狼崽子与黄狗大不相同,双眼细长,精光闪闪犹如琥珀,一身皮毛纯白似雪并无杂色,也算兽畜中难得一见的漂亮。
萧尽见它并不咬人,虽有些不情愿却肯听金角的狗话,好吃好睡,于是擅自给它取了个名儿叫它“银角”,与它的狗兄弟同吃同住。
山谷中原本并没什么狗窝狗圈,一狼一狗自由自在,不分白天夜晚到林子里抓鸟追鹿,搅得鸡飞狗跳,倒给萧尽三人桌上添了不少肉菜佳肴。
萧尽自从宁承轻烧了那本百花医经后便灭了钻研花草的兴致,仍旧回头翻阅些各门各派的武功心法。他看得越多,记性越好,只因世上功法虽各有所长,但于根基处却往往多有相似雷同,学得一门其余可触类旁通。
这日他翻了几本均不合意,正觉无趣,忽然一本薄册自顶上书架滑落,被他眼疾手快抄在手中,这册子书页薄如蝉翼,几近透明,拿在手中脆弱不堪,仿佛轻轻翻动便要化作齑粉散去,书皮上写着“玉清心经”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