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生小太子后疯批暴君找麻了(65)
再放上适量的盐、醋和他刚刚熬出来的白糖提鲜,最后酒上一点点的香菜和葱花碎,再点缀上一捏黑白熟芝麻。
仙儿看着阮锦是制做蘸料的整个过程只道绝了,她拍着手说道:“果然还是东家的手艺更好,您是食神转世吧?”
一旁的尉迟融早就馋了,他道:“我滴个先人,师父这手艺真是绝了,我闻着都觉得香!我以后再也不敢叫食博士了,必须得跟我的食神师父学好了手艺,再染指食博士这个称号。以后大家就叫我……食神之徒吧!”
阮锦:……
真不知道你是往我脸上贴金,还是往自己脸上贴金。
阮锦这个调味法,是根据《齐民要术》里的配方来调制的,只是把其中的蜂蜜换成了白糖。
他觉得蜂蜜的味道过于香甜,可能遮住鱼肉的鲜美。
调好蘸料后,阮锦招呼着大家:“来来来,大家都来尝尝,一人分一小碟蘸料,看看是我的版本好吃,还是仙儿的版本好吃。”
仙儿迫不及待的便拿了一小碟,率先尝了一下味道,当即嗯了一声:“鲜,好吃,就这调料,能把临江阁的鱼脍打趴下。”
阿丙一听,也好奇的拿了一小碟尝鲜,不尝不知道,一尝直接嚎了一嗓子:“我滴个亲娘嘞,就这调料,蘸草鞋我都能吃三双。”
众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阮锦笑得把茶水都喷出来了,埋在阿蛮的肩窝里笑得不能自拔。
阿蛮没听懂,人机感十分严重的吃着炙羊肉,看到阮锦倚进他怀里,还下意识的用手拢了拢。
众人已经习惯了他俩的小动作,别人新婚燕尔,如胶似漆,倒也是可以理解的。
阿蛮还低低在阮锦的耳边说了一句什么:“你闻着……香香的。”
阮锦不好意思的笑着,心想这个时代哪有什么香味,他只是用皂角洗了头发而已,最多有一股子皂角的味道。
不过,既然阿蛮喜欢他身上香香的味道,那他不如就弄点香喷喷的东西出来?
但是最近真的太忙了,阿蛮的榨油机给他做好了,明日他还要带着工人们去榨油,这边的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不如就去盐井好了,让刘管事再多招几个工人,最好多招十个,到时候多榨几种油。
三盘鱼脍,不到一会儿的工夫便被众人分食完了,甚至连阮锦和仙儿的调料也全都分食了个干干净净。
这群人简直是一群饕餮,阮锦深刻怀疑,他们甚至连盘子都能吃掉。
每天晚上的大锅饭时间,渐渐成了众人忙碌一天后最期待的时光,也是阮锦最喜欢最难忘的事情。
创业初期,带着爱人和小弟们一起吃喝玩乐,这简直是人间最美好的开端。
想想阮锦就觉得美,忍不住抬头叭唧悄悄在阿蛮的下巴上亲了一口。
阿蛮已经吃了三盘炙羊肉了,看到阮锦亲他,也转过头来捏住阮锦的下巴,狠狠在他嘴上亲了一口。
众人都无奈了,好在都是自己人,这一对的狗粮让刚刚吃饱饭的众人撑了个够本儿。
月色轻薄,饭局散场,阮锦把三儿叫到了跟前,打算让她和尉迟融一起跟着他学做菜。
三儿非常高兴,说道:“那我也是少爷的徒弟了?”
阮锦无奈,点头道:“算算算,以后好好学,你就是咱们蛮锦食记的头号大掌勺。”
三儿微怔,不好意思的问道:“女人也能做掌勺吗?”
阮锦笑出了声,说道:“女人为什么不能做掌勺?女人什么都能做,不光能做掌勺,只要是你想做的,都可以做。”
毛爷爷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只有她想不想,没有她能不能。
三儿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句:“女人也能做王吗?”
阮锦又被她给逗笑了:“为什么不能?姐就是女王,自信放光芒!”
他忍不住唱了出来,要爱你就来,不爱莫张狂……
呸,跑题了。
三儿也笑了,重复道:“姐就是女王,自信放光芒?哈哈,好的,师父,明天……哦不!现在我就给你敬茶!”
说着三儿转身去倒了茶,双膝跪到了阮锦的身前,双手奉上一杯热茶,恭恭敬敬的说道:“师父请喝茶!”
阮锦接过三儿递上的茶,一饮而尽。
其实收三儿为徒这件事并不是他一时兴起,一是因为小五义以后高低会跟着他,二是因为,三儿是手最巧,性子最柔和,最有耐心也心思最细腻的一个。
四儿学不来,他没有这个耐心,阿大适合干跑腿的活儿,阿二勤勤肯肯中规中矩,但有点死脑筋。
要说合适,仙儿可能更合适,但是仙儿在这边有宅子,算是扎根了。
思来想去,只有三儿最合适。
至于尉迟融,这个大少爷,谁能指望他给自己打工啊!
夜深了,雾气渐起,阮锦也和阿蛮骑上马回了小院儿。
路上阿蛮问:“阿锦……是想抽出身来,去……做别的事情吗?”
阮锦十分惊讶的转头看向阿蛮:“这么懂我?你怎么猜到的呀?”
阿蛮搂着阮锦,轻轻蹭着他的侧脸,说道:“不用猜,因为我……就住在阿锦的肚子里。”
阮锦的脸腾得又红了,他忍不住去掐阿蛮的胳膊,心想啊啊啊你这个人在说些什么啊!
谁料阿蛮下一秒又说道:“不是都说……肚子里的……虫,我就是阿锦……肚子里的虫。”
阮锦:……
报一丝,误会了呢。
哎呀,最近这是怎么了呢,一肚子的黄色废料。
他怀疑自己其实并不是什么直男,而是深柜不自知,毕竟他才刚刚读大一,极有可能还没了解到自己的性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