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女潮汐(27)
清娴想明白了,不管清正出于什么原因,他的目的是这间民宿,可是这间民宿是母父给我的资产,他的钱被他拿去留学了,留学花的钱可比当时这间民宿的价值高。
民宿是我的,谁觊觎都不可以。亲弟弟也不行。
阿潮在一旁做清洁,她看着老板清娴又是喝酒又是灌水,还在思索的样子,也不知她有何心事。
阿潮整理完,扯下咖啡围裙,与小莲并行走出咖啡厅,小莲随口问阿潮下班去哪里,阿潮说她要去大叻夜市,哪里有一家卖牛油果冰激凌,很好吃。
小莲不无羡慕地说,“还是不结婚好啊,不像我赚的钱还要养孩子。”她向阿潮打听一杯牛油果冰激凌卖多少钱,得知价格后,她讲,“不要吃了,5万盾,工资就能吃140个冰激凌。”
阿潮算了算她和小莲工资一样,清娴开给她700万越南盾,不到300块美金
与收入相比,物价水平还是蛮高的,一碗河粉要15万越南盾,民宿咖啡比较贵,街边咖啡店也要7、8万,早餐大叻披萨要10万,勉强一日三餐加上咖啡算下来,要40万越南盾左右,每月薪水才700万盾,收入高的1000万?
这就是当地情况,可是外国的游客来旅游,花钱不眨眼,还觉得物价便宜。
还是要跑去其他国家,阿潮对自己说:我还要给妈祖娘娘建庙,越南地方这么小,总有一天查世良会找到我。
她一路从山上跑到山脚,七八公里,兼做锻炼身体,以免哪日逃跑没体力。
到了大叻夜市买了一杯冰激凌,还没吃完,接到春香电话,“阿潮哇,有钱赚赚不赚啊?”
“做什么啊?杀人放火我可不做。”她补充道,“打人伤人我也不做。”
做得多了,有点腻了。
“都不是。你在哪里,我见你再谈。”
十五分钟后,春香穿着一件紧身连衣裙骑着摩托车出现,她神神秘秘地把阿潮拉到没人的路边,“赚大钱哪。”
阿潮的确需要钱,“你说说看。”
“阿潮哦,你身手好,我见过了。”
“阿姐,你有话直说喽。”阿潮用舌头舔了一口冰激凌杯子上沾的奶油。
“有那些外国人,来我们这里,要找我们作陪,他们很多都很有钱的。”春香看了一眼阿潮,观摩她表情变化。
阿潮只顾着把杯子里最后剩的一点点融化了的冰激凌吃干净,她舔了舔嘴唇,“你继续说。”
春香心想:阿潮最后这一点也不舍得丢掉,一定也很穷。
“我物色一个有钱的外国人,我俩去酒店开房的中间,你闯进来,揍他一顿,我们把他钱拿走,分一分,我七你三
,怎么样?”
憋了半天,想的好办法是这个啊!
妓女和嫖客,真要比的话,还是需求方更低贱。阿潮也没瞧不起谁,只是她有她的不得已——她得藏好自己。
万一出了什么事,暴露了,查世良和他的忠犬们闻着味就来了。
她努力想一个广府话里的词语总结一下春香的“发财之道”——捉黄脚鸡,或者叫做“仙人跳”。
“阿姐,我不做违法的事情的。”阿潮仰头,把冰激凌杯子倒扣在自己大张的嘴巴上,两只眼盯着淡绿色奶油顺着杯壁留下来,淌进她嘴里——牛油果味的冰激凌顺滑香甜。
“喂,阿潮,你这样好穷酸的样子,赚点钱不好吗!”
“我先不赚了,阿姐。”她把塑料冰激凌杯子按扁,找垃圾桶扔。
春香扯住她的手臂,“阿潮,你一身本领不要浪费,我俩合作可以发大财。”
“不了。”阿潮挣脱春香,她眼睛瞄到隔着巷子,对面站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假装在打电话,手上握着手机,眼睛却不断朝这边瞄。
阿潮凑近春香,“阿姐,你又招惹什么人了?”
春香顺着阿潮视线看过去,摇了摇头,“我不认识。”她捶了阿潮手臂一下,“喂,你为什么不说是你又招惹什么人了!”
我磨了一天豆子,做了几百杯咖啡,招惹的不能是人吧。
难道咖啡豆死不足惜,来寻我拼命!
阿潮仔细看了下,她说,“阿姐,是你招惹的,那人是‘雄哥’。”
春香“啊呀”一声,阿潮示意她噤声:雄哥一个人来找阿潮麻烦,是嫌挨打不够多吗?
他一定不是一个人。
阿潮往左边使了使眼色,抓住春香腕子,扯着她往左边跑。
春香脚上踩着高跟凉鞋,跑起路来又疼还跑不快,眼看从雄哥身后犄角旮旯里钻出来五六个混混,齐齐朝着她们跑来。
夜市繁华,春香大喊“救命”无一人理她。
阿潮站定,对春香说,“把你鞋脱掉。”
她和春香站在人声鼎沸的夜市,左边售卖着烧烤、鱼饼、春卷,右边售卖着拖鞋、泳衣、廉价服饰,摊主们东张西望,无人上前,顾客们躲得远远生怕被沾染上。
她和春香像是两只游走的老鼠,身后是喊打者,身旁是避忌者。
“这两个女孩子是不是骗了人家钱哦!”
“应该是吧,或者骗了人家感情。”
“不然怎么会追着她们打呢!”
......
春香脱掉鞋,右手提着两只鞋,被阿潮抓去,朝着追过来的人砸去。
想要脱身办法很多,抓着两边食物、货物随便砸,阿潮不能这么做,因为她没钱赔,砸了就会再被商家围困住,自投罗网了。
阿潮抓住她的手往夜市尽头跑,春香气喘吁吁,再也跑不动了。
阿潮松开她的手,春香急得跳脚,“阿潮!你不管我了吗?”她跳起来,两只赤足发酸,脚底板十分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