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今日也很黏人(48)
时怀瑾眸色沉了沉:“十二岁那年生过一场病,昏睡了七八天,醒来后竟把之前的所有事情都忘了个干净,所以央央若想听,只能告诉你十二岁之后的事情。”
这事昭黎倒是从未听过,脸上浮上一丝心疼,伸手轻抚他的脸:“二哥……”
昭黎的情感很丰富,哪怕时怀瑾如今好好地站在她面前,她还是会为他的经历而难受。可是也正是这样的昭黎,看着比谁都柔弱,做的事情却比谁都刚,铮铮铁骨,不怕死不怕伤,在她的生命中亲情远重于爱情。
见她皱眉,时怀瑾便道:“好啦,央央跟二哥说说央央小时候的事情罢?”
昭黎点点头,寻了块还算干净的石头坐下:“太小的事情也记不清了,记得的第一件事是大约三岁的时候。那时候外头有人路过,可巧家中刚养了几条大狗,本就警觉,听见人来便狂吠不止。又恰巧在夜里,便把我吓得一下子醒了。因为我是最小的孩子,所以一直是娘亲亲自养的,没有乳娘,那天夜里娘亲有事,就离开了那么一小会儿,我就被吓得哇哇大哭。而后只记得开始发高烧,又吐又呕的,后面记不清了,哥哥跟我说当时都说我留不住了,埋哪都想好了,结果七天后竟退了烧。”
“那那几条狗呢?没受罚吗?”时怀瑾坐到她身侧。
昭黎想了想:“受罚了,当时哥哥意气用事,刚学了用鞭子,但是他那会儿十岁的年纪,长得也没比那几条狗大多少。竟然用鞭子把那几条狗抽了个半死,若不是被爹爹及时发现,怕是小小年纪就被冠上了凶残的名头。”
时怀瑾闻言一笑:“这倒确实像沈昭阳能做出来的事儿。”
“二哥跟我哥哥是怎么认得的?”
“同窗,他比我大几岁,又一起学武,结果我没他天赋高,我爹就老拿他压我,但是呢,我确实怎么也打不过他。”
昭黎笑道:“怪道成婚第二日你便说我哥哥是武功奇才,原来是心服口服。”
时怀瑾哑然一笑,摇了摇头,“走吧,继续往前走走。”
武功这方面他对沈昭阳确实是服气的,见过那么多人,从未有像他这般天赋卓绝的。旁人学十天半个月的东西,他只一天不到就能学会,旁人三两年都参不透的诀窍,他只一二个月便能完全掌握。甚至还没学到连贯使用的时候,他就能自己融会贯通了,他总是比旁人快了好几个节奏,久而久之,他就愈发靠前了。
正走着,时怀瑾问道:“那央央一开始便叫我二哥是为何?”
昭黎忽然红了脸,有些不好意思道:“其实我一开始是想树立一个温婉乖巧的形象的,与世无争的那种。因为一开始我其实没想过会喜欢你,但是这事儿也不是我能左右的,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而且——”她忽地转过身来,因为她走在前头,上坡路,她能同时怀瑾平视,“你不觉得‘二哥’这个称呼很别致吗?”
时怀瑾摇摇头:“不觉得。”见她失落,又补充道,“但是从夫人嘴里说出来确实别有一番风味。”
“对吧对吧,这个称呼就是很别致很浪漫啊!”
时怀瑾想问的话萦绕在舌尖一圈又一圈,但是看着眼前这张满是笑意的脸又觉得似乎并不重要——她如今心里有他就足够了。
昭黎察觉他不对劲,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也猜到了个大概,便主动开口:“二哥,我给你讲讲那个故事吧。”
事情发生在十年前的仲夏。
彼时昭黎只有六岁,家中遭难,沈正天逼不得已让家人分散逃开。昭黎年幼,便跟着母亲,一路走着,去了一处竹林暂住。
当时竹林中还住着一户人家,确切来说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和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那男孩衣着不凡,少年看着像是他的侍卫。
昭黎那时只知道自己叫央央。
央央贪玩,也不知为何搬家,她只觉得不用读书写字便开心,小孩子心性。因为娘亲要日日洗衣做饭,央央便自己跑出去玩,虽答应了不会走远,因为娘亲说走远了就被大野狼背走了,专门吃小孩的。
央央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但架不住实在无聊,日子久了便也自己跑出去玩。离住的竹屋不远处有一条小溪。
这天天刚蒙蒙亮,央央起了个大早跑去小溪边上抓小鱼、小螃蟹。平日里这里都没人在的,这次她却看见一个大哥哥在练功,他旁边还有一个更大的哥哥守着,怀里还抱着把剑。
小女娃停下了玩水的手,竟不觉看呆了眼。
小少年早就注意到了来人,看她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女娃,便不动声色地继续练下去。待到练功结束,才走上前去问了句:“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央央小脸一红,似是偷看被发现了一样,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操着还有些幼稚的小奶音道:“我不是一个人在这里,我娘亲在家呢,离这里很近,我是偷跑出来玩的……”说着小手紧紧攥住衣摆,搓捻着。
“你这么小,不怕遇到危险吗?”少年皱了皱眉。
但瞧见小女娃皱成一团的脸,要哭不哭的样子,愣是一句硬话也说不出口。他只得道:“罢了罢了,哥哥送你回去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