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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懒胖军嫂,靠时装惊艳帅军官(247)+番外

作者:小芸新新 阅读记录

“慢慢起啊,输液这只手别使劲……”

“小陆媳妇,你靠边,我来。”

陆峥然刚做完手术,伤口抻的疼,林穗身上也有伤,陈明华的长臂不由分说地就伸到陆峥然的身下。

“别,军长,我自己来!”陆峥然急忙撑住床沿想要起身。

恰在这时,病房门打开,只见一个穿军装的男人愣怔半秒,把什么东西往兜里一揣,冲过来就和陈明华一起,将陆峥然扶坐了起来。

林穗赶紧将枕头立起,垫着他的后背。

那名军人转身对着陈明华,“啪”地敬了个军礼,

“报告军长,我是军报记者方伟杰,来采访师独立侦察团的陆副团长。”

林穗闻言,这才仔细打量了他几眼。

一身军装笔挺,制式皮鞋擦的铮亮,白皙清秀的脸上架着副细框眼镜,上衣兜里别着两只钢笔,一看就是文化人。

只是这大晚上的采访什么?还让不让人休息了?

陈明华脸色也有些发沉,“你们报社抢新闻倒是废寝忘食啊。”

方记者站得笔直,有些尴尬地从兜里掏出笔记本,又卷成筒,

“军长,这种军警协调的大任务,咱不能让地方报社抢了先不是……”

说完求救似的看向陆峥然。

说实话陆峥然也最烦这种采访,可这毕竟也是人家报社的工作,当着军长他不配合也说不过去。

“军长,咱们报社的同志也不容易,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可以配合他们工作。”

“呵,你小子倒会做顺水人情。”

陈明华脸色一缓,冲着方记者摆摆手,“那你们聊吧,控制好时间,他毕竟刚做完手术。”

说完,他又转身站到了窗前。

“是!谢谢军长。”

方记者冲着陈明华的背影敬了个礼,快走走到陆峥然床旁,

“诶呀,陆副团长,你可是救了我了。齐副政委和沈队他们忙的忙,审的审,我都插不上话,多亏你在医院。”

说着,拉过床旁椅子,一屁股就坐了下去,拔出钢笔,开始翻笔记本。

这话听得林穗心口犯堵。什么叫多亏在医院?

这边方记者笔尖点着笔记本,迫不及待地问:

“陆副团长,能简单说一下您负伤的经过吗?”

“等会儿!”

不等陆峥然说话,林穗直接打断。

端起缸子抿了抿水温,递到陆峥然手上,“先喝水,大口喝,这还发着烧呢!”

方记者见林穗脸色不好,尴尬地搓搓手,“呵呵,陆副团长好福气,嫂子真疼你。”

陆峥然听话地一口气喝了半缸子水,将水杯递给林穗,下巴朝旁边空床扬了扬,柔声道:

“别忙活了,你靠那歇着。”

林穗没说话,接过水杯,又续上半杯开水,盖上盖子,端了过来。

方记者连忙欠起身子要接,就见林穗手腕一转,将搪瓷刚子放在床沿上,紧贴输液管,

“对不起,不是给你喝的。”

转头冲陆峥然一笑,“加加温,液体太凉滴着疼。”

方记者:“……”

窗前的陈明华余光看见这一幕,嘴角几不可查地扬了扬。

“呃,咱们言归正传,”

方记者看着林穗坐到了空床上,不自然地扯扯嘴角继续提问。

许是因为陈明华在,陆峥然耐着性子有问必答,凡是能公开的细节,都详细讲述了一遍。

方记者将笔记本放在膝头,笔尖生风,边听边记,笔记本上如印刷般快速出现一行行连笔的特殊字符。

陆峥然话停他笔停,话起则笔动,林穗在一旁看得暗挑大拇指。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速记”。

在没有录音笔、手机的年代,速记是记者抓新闻的“看家本领”。

用简化符号或缩写记录,速度能达每分钟120字以上,比正常写字快一倍多。

看着方记者在快速书写的同时,还能和采访对象保持流畅的交流,关键信息点上还顺手做了标注。

已经习惯依赖网络和电子产品的林穗,不禁对那个时代“靠双手、靠毅力、靠积累”的工作方式,心生敬佩。

“行,那咱们今天就先到这。”

方记者满意地合上笔记本,“陆副团长,感谢你的配合,谢谢你对我们新闻工作者的支持。”

陆峥然也常舒一口气,刚想说几句送客的话,就见方记者眸光扫过陈明华,又看向他,一转眼珠,忽然声音提高了半分,

“陆副团长,作为一名记者,我认为应该深挖新闻背后的故事。

比如您临危不惧,面对即将爆炸的土手雷,毫不犹豫地保护嫂子,这是一种舍生忘死的精神。”

这大高帽子直接把陆峥然整懵了,“方记者,我保护我老婆这不是天经地义嘛,你可千万别这么报道。”

“不,我的副团长同志,你还是没看到事情的本质。”

方记者清清嗓子,正色道:“如果旁边不是您爱人,您会不会扑上去?”

“当然会,我相信任何一名军人都会奋不顾身地扑上去。”

陆峥然实话实说。

“好!”

方记者一拍大腿,“您看看,这就是舍己为人的英雄精神。

我要报道出来,号召全军将士都学习您这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尚情操,咱们就是要建设一支,不怕牺牲……”

“那你怎么不牺牲去啊?!”

方记者正说到热血沸腾,突然被林穗一嗓子打断。

她两腿一并,“噌”地蹦下床,捂着肚子问方记者,

“你号召别人不怕流血牺牲,那你怎么不扑炸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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