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少爷他过分迷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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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医院。
林星眠到的时候,陆时晏正在查房。护士让他去办公室等,他推开门,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桌上摆着一杯还冒着热气的茶,茶包是洋甘菊——他最喜欢的口味。陆时晏永远记得这些细节,他的大脑里像是有一个专属林星眠的数据库,存储着关于这个人的一切:身高、体重、血型、血压、过敏史、喜欢什么茶、怕什么温度、每个月感冒几次、什么情况下哮喘会发作。
这种记忆以前让林星眠觉得被照顾得很好,现在让他脊背发凉。
“来了?”
陆时晏推门进来,白大褂上沾着淡淡的消毒水味。他把病历夹放在桌上,在对面坐下,摘下金丝眼镜擦了擦镜片。没有眼镜遮挡的眼睛看起来比平时更温柔,也更危险。
“手伸出来。”他拿出听诊器。
林星眠伸出手,陆时晏扣住他的手腕。这一次他没有像上次那样十指相扣,只是规规矩矩地把着脉。指尖凉凉的,按在手腕内侧那块最薄的皮肤上,力道不轻不重。三十秒后,他松开手,又在病历上记了几笔,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白色的小药盒。
“每天两次,早晚各一粒。如果觉得胸闷,加服一粒。”他把药盒推到林星眠面前,又拿出另一个小瓶子,“这是喷雾,急性发作时用。”
林星眠去拿,手指刚碰到药盒,就被陆时晏握住了。
“等一下。”陆时晏把他的手翻过来,掌心朝上。然后用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一支蓝色的记号笔——在林星眠的手心里写了几个字。
“我的私人号码。”他一边写一边说,字迹一笔一划,很慢,笔尖划过皮肤带来微痒的触感,“不是医院的,是只有你能打的那个。二十四小时开机。”
写完最后一笔,他把笔帽盖上,却没有松开林星眠的手。他看着自己写在掌心里的那串数字,忽然低声笑了一下,笑声很轻,却让林星眠的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个叫容渡的,今天下午到,对吧?”
林星眠僵住了:“你怎么知道?”
“他给我们发了消息。群里的每个人都收到了。”陆时晏抬起头,金丝眼镜重新戴上了,反射着日光灯的白光,让人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他说,‘我来带走星星’。原话。一个字都不差。”
林星眠的瞳孔微微放大。
陆时晏松开他的手,站起来,绕过办公桌,停在他身后。他的双手搭在林星眠的肩膀上,力道不大,却让林星眠整个人不敢动。然后他俯下身,嘴唇凑到林星眠耳边,声音温和得像在哄一个不愿意吃药的孩子。
“星星,我们——我、季北晨、沈墨霆、傅西辞——我们之间再怎么争,都是认识十年的人。我们争的是谁先、谁后、谁更多。但那个容渡不一样。”
他的手指在林星眠肩膀上轻轻按了一下。
“他要把你从我们所有人手里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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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院出来,林星眠站在门口的人行道上,看着手里的药盒和掌心里那串被汗水洇得有些模糊的蓝色数字,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
手机在口袋里震个不停。不用看他都知道是谁。
季北晨大概在录综艺的间隙疯狂给他发表情包。沈墨霆大概又发了什么合同条款式的“建议”。傅西辞大概在直播弹幕里阴阳怪气地cue他。而那个叫容渡的人,正在从三万英尺的高空一点一点逼近,带着十三年前的往事,带着“我来带走星星”这句让他们所有人都紧张起来的宣言。
他需要一个人静一静。他沿着医院的围墙往前走,走到一家便利店门口,买了一瓶冰水,拧开瓶盖喝了一口。冰凉的水流过喉咙,让他的大脑稍微清醒了一点。
然后他看到了停在便利店门口的一辆粉色跑车。这种颜色全城只有一个人敢开。
“星星——!”
季北晨从便利店里面冲出来,手里举着两根棒棒糖,银灰色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脸上挂着一个能把冬天笑成春天的灿烂笑容。他穿着一件印着卡通熊的卫衣,完全看不出是昨天那个差点跟人打起来的暴脾气顶流。
“你怎么在这?”林星眠愕然。
“录综艺啊!就在对面商场!我看到你从医院出来,我就——”他做了个翻墙的动作,“——翻过来了。”
“……你又在录综艺期间偷跑?”
“什么叫偷跑,我这是合理利用休息时间。”季北晨把一根棒棒糖塞进林星眠手里,草莓味的,自己叼着另一根橘子味的。他伸手搭上林星眠的肩膀,凑过来,声音压低了,“听说那个姓容的今天到?”
消息传得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