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见雪(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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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孝锡不是第一个追求方颂的男生。
第一个叫吕蒙,就是家里住在“大裤衩”对面顶楼平层的那个男生。他们是同一个系的,他在隔壁班,个头不高,是燕城本地人,但说话字正腔圆。大一刚开学,春天没过多久,方颂的生日到了。那天下午系里开大会,方颂照例早早去阶梯会议室抢占了最后一排的好位置。快结束的时候,前面的同学偷偷传过来一个挺大的纸袋,小声说:“给你的。”
“给我的?谁给的?”
方颂抬起头,第一排零星坐了几个男生,都在回头往后看。
“吕蒙。”
女生故意眨眨眼,半个身子转过来,好奇地笑问道:“富二代送你什么呀?”
方颂把袋子盖住,“真是他送给我的?”
“骗你干嘛?你不是过生日嘛——你看,他也正看你呢。”
她即刻红了脸。不再敢往前面看,心脏怦怦跳,又兴奋又慌乱,竟然跟当初意识到自己喜欢闻今择时一样紧张。
方颂十九岁了,这是第一个喜欢她的男生,也是她第一次收到来自男孩儿的礼物。
当他们陆陆续续向外走时,方颂收到了一条消息。
她和吕蒙除了大一开学后的破冰活动上加了好友之后,竟然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明天刚好是周五,我想邀请一些同学来我家里玩。你愿意来吗?」
闻今择去穗城参加青年物理竞标赛,明天晚上的飞机,将近午夜才能到家。
方颂想跟哥哥过生日,但她的耳边却嗡嗡响起来旁边舍友的声音,“听说吕蒙家里特有钱……”
他走在前面,穿过教学楼之间的长廊时转了身找她,但方颂下意识快速缩起头。
旁边的女同学小声起哄,她跟着笑了。
真心实意的。
吕蒙模样不够好,但他的阔绰足够让他的喜欢变得昂贵。
方颂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个虚荣的人呢?
她记不得了。
但当她真正理解“虚荣”的含义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丢失项链的马蒂尔德。
方颂觉得自己张开手就能推开吕蒙家的门,心里却依旧全是闻今择。
年轻的女孩儿总是将没人喜欢归类为不够美丽,哥哥意味不明的宽容和边界让她苦闷。方颂要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吕蒙的喜欢。
她低下头,给闻今择发去一则消息。
「我明天晚上和同学出去玩。」
这条信息直到当日凌晨他方才回复。
「好,回去小心。」
没问去哪里,也没问跟谁去。
收到消息时,方颂还躺在床上在想明天该穿什么。大多数时候,闻今择的好奇心似乎都只在他的科研项目上。
她把被子蒙在头上,没有理会他稍后发来的那一条「生日快乐」。
*
周五下午的中国近现代史课堂,方颂心不在焉。她频繁看手机,不知道闻今择在锦标赛上表现如何,又畅想若是待会儿吕蒙向自己当众表白该怎么办。
晚上班里来了七八个同学,剩下的人方颂都不认识。她有些局促,坐在沙发的最旁边,尽量让自己显得放松。
他们都才不到二十,聚在一起的年轻人却学着大人的模样,红酒被倒入分酒器,想要不醉不归。
吕蒙走过来,把酒杯递给方颂。
方颂没喝过红酒,甚至连高脚杯该怎么拿都不确定。可玻璃上倒映着夜幕下的燕城也倒映着她渴望的神色。
她还从未获得过站在摩天大楼的机会。
方颂抬起胳膊,正要接过,手机却震动两声。
「我准备去机场了。」
「别喝酒。」
都是来自闻今择。
她把手迅速缩回来。
“怎么了?”吕蒙和善地问。“度数不高的。”
“我不会喝酒……”
她难过地眨眨眼睛,掩藏住自己的好奇心。
“那喝柠檬水吗?”
“好呀。”
吕蒙离开又回来,坐在她身侧。
方颂碰到了他的腿,有些紧张。他家的客厅很大。她身处其中,甚至觉得那比他们全家在羚城住的房子还要大。
刚才介绍了名字,但方颂已经几乎忘得一干二净的男女孩儿们路过,看她一眼,她躲开目光。
方颂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
吕蒙和她一样,都跟魅力沾不上边,但他足够有钱。
在光怪陆离中,方颂滴酒未沾,尤显格外清醒。她一边坐立难安于自己的平凡,一边不可避免地想起闻今择。
她跟他在一起时,心跳加速只会因为心动,即使他再耀眼,她都从不会觉得自己有多么普通。
她甚至想过妈妈会不会惋惜于亲生孩子的毫无建树,都没想过闻今择是否会笑话自己的平庸与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