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提案(268)+番外
原以为熟悉法庭便不会紧张,此刻飘忽的不安却奇妙沉淀。像迷途者寻见庇护所。眼眶发热却强忍泪意低语:“怎么改主意了?”
“不能放你独处。”
轻抚喉结与他对视,又转回前方。
被告席上的卓成雄突然投来视线。那目光阴冷刺骨,却因身旁之人失了威慑。我不再是十三岁的孩童,而朱泰善就在触手可及之处。
公诉人求刑卓成雄死刑、吴子贤三十年监禁。通常一审量刑最重,上诉后往往减刑。五年前末次死刑判决亦在一审,虽上诉改判无期,仍引发轩然大波。彼时被告同样背负三条人命。
卓成雄亦杀害三人:妇产科医生朴某、高丽人金某,以及挚友兼赌场社长姜宇成。
若说未曾期待死刑是谎言。却也做好轻判的心理准备——三条人命的凶徒逍遥在外者比比皆是,残忍夺命却获刑不足二十年者更不胜枚举。
那时法官便成受害者家属更大的梦魇。求刑环节无人能救赎受害者,所有冤屈只能由遗属独自吞咽。
朱泰善与卓成雄对视至对方先移开视线。良久那只手悄然覆上我的,彼此大腿上的大衣成了隐秘屏障。
在这方寸法庭,我们互为唯一的同盟。
法官终于开始宣判:“综合证据认定被告卓成雄、吴子贤罪名成立。量刑考量如下:被告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受害家属并缴纳保证金。但否认部分指控,作案手段缜密,为金钱利益残忍杀害多年故交,持续十年以上的共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随着判决词持续,朱泰善握紧我逐渐冰冷的手。
幸好他决定相伴。若独坐于此,或许早已夺门而出。亲耳听判与直面将我们推下悬崖的凶手,都比想象中艰难。
法官背叛遗属的概率,朱泰善比我更清楚。即便卓成雄因谋杀罪获刑十五年,仍有止步二十年的可能。一审纵使量刑接近检方建议,二审必将崩盘。这些难以启齿的悲观预想,朱泰善曾一字不差道破。
但即便上诉后刑期荒诞缩水,仍盼一审能有公正判决。
哪怕仅此一次。
让卓成雄与吴子贤的罪行获得哪怕一次像样的审判,这份量刑或能成为逝者与生者的慰藉。让未能写入起诉书的父亲的遗憾,得到些许补偿。
如此便足矣。
法官停顿片刻继续:“现宣判如下。”
与恋人的手指死死交缠。两双冰冷的手互相攀附着,以免沉没。
法官说:“被告卓成雄判处死刑,吴子贤处三十年有期徒刑。不服判决者可于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闭庭。”
第32章 外传
清晨我们停在丹贤市家族追悼公园前的花店。为姜宇成社长选扫墓花束。
将选择权交给朱泰善,他却反常地犹豫不决。在狭小店内徘徊数圈后,突然把难题抛给我:“采河你来选。挑不出来。”
…挑不出来?荒谬的谎言。
这个连早餐配菜都要亲自过问,旅行计划精确到分钟的工作狂,怎会为花束踌躇?
故意夸张表情张嘴,他露出窘迫微笑。揣测不出用意,只得确认:“真的让我选?给伯父的花该由泰善先……
“我常来。觉得你选也不错。”
……我试试。选了可不许嫌弃。检察官总……
下意识要继续数落,突然福至心灵闭紧嘴唇。或许因是带恋人首次祭扫,他希望留我印记。朱泰善说得对,李采河确实迟钝。
自以为寄人篱下练就眼色,或许在恋爱方面全然不灵光。为无端猜疑感到抱歉,认真端详花束。正犹豫时被他拉住手腕:“别看那边,选小尺寸的。”
“看吧。明明就要干涉。”
“尺寸建议总可以吧?”
安抚般的柔软声线让我反问:“扫墓不是该选大花束?”
“不是圆形坟冢而是平葬墓,面积不大。”
既为初次祭扫,自当听从身为人子的建议。在他所指区域逡巡,意外被某束花攫住视线。
鬼使神差拿起白纸包裹的黄菊。却未立即递给他。盯着手中黄花踌躇良久,终于绷住表情递出:“想选这个。”
“好。”
他接过花束结账时,我偷瞄店内小镜确认眼眶未红。幸好面色如常。
那束黄菊莫名刺入眼帘。
最后见父亲是在电视新闻里,被刑警用外套蒙住的脸。唯有晨间出门时西装的金色纽扣尚在闪光。
看见黄菊的刹那,想起那颗最后见证父亲清白的金纽扣。蒙冤前穿的衣服,我最后的视觉记忆。
终究未能见到父亲换装后的面容,便孤身留在这世间。所以前往祭奠朱泰善父亲案件终结时,只能选择这束花。
不知带着令我想起父亲最后时刻的黄菊去祭拜姜社长是否恰当。当然明白这无需评判对错,却因未能纯粹以吊唁之心选花而暗自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