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别人甜蜜蜜,我只想搞事业(227)
共生之城。
第十年的秋天,和第一个秋天一样,阳光不烈不淡。
林青叶站在城中心的巨树下。
这棵树已经不是十年前那棵移栽来的、两人合抱粗的壮年橡树了。十年来,它又长了三圈年轮,树干粗到需要五个人才能合抱,树冠覆盖了方圆二十丈的天空,把正午的阳光晒成满地碎金。树根从树干向四面八方延伸,最远的一根已经伸到了城外的麦田里,和麦子的根系缠在一起,分不清哪根是树的、哪根是麦子的。
(PS:各位大大可以点点加书架~每次更新会提醒哟~)
第85章 兽世,植物不语(22)
林青叶靠在树干上,赤着脚,脚趾插在树根和泥土的缝隙里,像一个插座被插进了电源。她能感觉到树根传来的每一条信息——东边的麦田缺水了,北边的粟米田遭了蚜虫,西边的月蜜瓜藤需要修剪,南边的麻田可以收割了。这些信息像血液一样从树根流进树干,从树干流进她的脚底,从脚底流进她的心脏,再从她的心脏流向她的四肢和大脑。
远处,麦田里的小麦正在抽穗。
不是狗尾草驯化来的那种古粟,是真正的、饱满的、穗子沉甸甸的小麦。种子是北风从更北边的废墟里找到的——一个被遗弃了不知多少年的粮仓遗址,粮仓早就塌了,但地下的种子没有死。它们在黑暗中等待了不知多少年,等到有人把它们挖出来,种进土里,浇上水,让它们重新活过来。
林青叶第一次看到那些小麦种子的时候,手在发抖。不是因为激动,是因为她感受到了那些种子在黑暗中等待的时间——太长了,长到种子自己都记不清了。但它们没有死。它们一直等,等一个人来把它们唤醒。
现在它们醒了。三千株小麦,在秋风中摇曳,金黄色的穗子像一片被风掀动的海。再过半个月就能收割了,收下来的麦子磨成粉,做成饼,煮成粥,喂饱这座城里三百多张嘴。多出来的麦子存进粮仓,留到明年当种子。明年种一千亩,后年种三千亩,大后年种一万亩。总有一天,这片大陆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吃上面饼,喝上麦粥。
不是施舍,是种子自己愿意长。
林青叶从树干上直起身,目光从麦田移向城的东南角。那里有一条用碎石铺成的路,路的两边是麻田,麻田的尽头是一排新盖的工坊。路上,一支混编巡逻队正沿着田埂缓缓走过。
领队的是阿尔萨。
阿尔萨是一个混血兽人,父亲是狼族,母亲是虎族。两人是流浪兽人生下阿萨尔没几年就因为伤病死了。在十年前,这种出身意味着被两个部落同时排斥——狼族嫌他有虎族的血,虎族嫌他有狼族的血,他夹在中间,像一只被两个蜂群同时驱逐的工蜂。他流浪了五年,从北走到南,从东走到西,走到白骨岭的时候,脚上的茧厚到能踩碎核桃,身上的伤疤多到数不清。
林青叶收下了他。不是因为可怜他,是因为他蹲在田埂上,看着一株刚冒头的月蜜瓜幼苗,看了整整一个时辰。一个能蹲在田埂上看一个时辰幼苗的人,心里是有东西的。
阿尔萨现在是巡逻队的队长。巡逻队不打仗——河谷不需要打仗——巡逻队的任务是巡田。每天清晨,他带着十五个人,沿着田埂走一遍,看看有没有野兽糟蹋庄稼,有没有人迷路踩进田里,有没有哪块地的庄稼长势不对需要报告给种首。队伍里有狼族、有虎族、有狮族、有人类,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穿着一样的麻布衣服,拿着一样的木棍(铁器太贵,巡逻用木棍够了),走一样的路。
阿尔萨走到巨树下的时候,停下来,朝林青叶点了点头。他不太会笑,脸上的肌肉像是被冻住了,但他的眼睛会笑——那双灰蓝色的、竖瞳的、混了狼和虎血统的眼睛,在看到她的时候会微微弯一下,像两片被风吹弯的草叶。
“青叶姐。”他说,“东边的麦田,靠河那一块,有几株麦子叶子发黄。我让人浇了水,明天再看看。”
林青叶点了点头。
“西边的月蜜瓜,”阿尔萨顿了顿,“有几个瓜被鸟啄了。裂耳说要搭个草人,我觉得没用,鸟不傻。”
“鸟是不傻,”林青叶笑了一下,“但鸟会偷懒。草人放三天,鸟就不怕了;草人每天换个位置,鸟就怕了。”
阿尔萨想了想,点了点头,转身带着巡逻队继续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头也没回地说了一句:“青叶姐。”
“嗯。”
“城里又多了几个孩子。昨天生的,一对双胞胎,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
林青叶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次的笑容比刚才大了一些,大到嘴角弯了一个明显的弧度,大到眼睛眯成了两道月牙。不是因为双胞胎,是因为“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在十年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兽人和人类的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这不是一个姓氏的问题,这是一个“你是谁”的问题。而在河谷,在共生之城,“你是谁”不是一个需要争到流血的问题——你是你,我是我,孩子是孩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两个都是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