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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斯的秘密(199)CP

作者:广西人在北京读书 阅读记录

第69章 (宋)

人在这个世界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都该有一个动机或原因。

喝水是因为渴了,吃东西是因为肚子饿或者嘴馋,闭上眼睛睡觉是因为困了累了,去公司上班是为了领薪水来生活,去学校是因为不去会被爸妈揍,去医院是要修理自己的身体或者脑子,去菜市场买菜,去蛋糕店买蛋糕,去百货店则有很多可能的原因,总归是想买点东西。

你举起手,抬起脚,转过头,哭或者笑,翻跟斗或批个一字马,总得有个这么做的原因。

若无缘无故没头没尾地就做出一件事,那是脑干或心脉已经受损了的疯子。莫虞不是,一个早熟早慧的聪明人没理由长到三十三岁就变成疯子,他机灵狡猾得很,就算他是,宋致晏也绝不肯承认,他只是有点坏,有点可爱的恶毒,他还能沾沾自得地欣赏别人为他发癫,他当然没有疯。

倒推过来,既然莫虞不是疯子,那么他这个吻合该有个理由,这个理由明显不可能是“喜欢宋致晏”,喜欢这个情愫是不足以驱使人去吻人的。人类得幸成为灵长类,大脑发育,有自己的语言,会用工具,因此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很大,他们可以对很多东西说喜欢。

看到一朵开得正盛的花,你可以自然而然地说喜欢,但不会伸出舌头去舔吮它的花蕊——你当然可以这么做,但建议在周围百米内无人时行动。对很多物品都如此,精致小巧的蛋糕、某家老店的烧鸭、商场里挂着的包和衣服、一瓶饱受盛誉的香水——比如香奈儿五号,你都可以慷慨大方地说喜欢,没有人会觉得奇怪。但如果你亲吻它们长达一分钟,那你必须得在医生或阿sir到来之前撤离现场,否则就只能在家中无人时偷偷行事。

那对于人呢?也是一个道理。你对可爱的小孩可以说喜欢,你对有好感的身边人也可以说喜欢,对咖啡店的侍应生,对帮你做了两次报表的同事,对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七大公八大姨,都可以说喜欢。但吻?绝对不行。

在宋致晏的观念中,亲吻这个行为只能对爱的人做。

什么是爱的人,什么是爱?爱是比喜欢更深沉也更浓烈的感情,爱的历史悠久,又千变万化,在不同人的心中都有不同的定义。人们表达爱,往往更为严肃和谨慎,同时也更羞涩与诉说爱意。东亚人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对一个人物投以喜欢,但要说爱,他们往往需要慎重考虑,要在情感和激素的双重冲击下,才肯说出口。

莫虞爱他吗?宋致晏不知道,他似乎从未从莫虞口中听过这个沉重的字眼。他只在黎行文那得知一句所谓的“莫虞不需要爱,他没有爱也能活得很好。”

宋致晏当时回嘴说“没有人不需要爱。”

这句话出口,很心虚。

事实真如此吗?莫虞可不是普通的人,他是毒蛇,是美杜莎,是塞壬,是一切妖魔鬼怪的总和,是画在《毒蘑菇辨认指南》上标大字写明“绝对不可食用”的最危险最可爱一类,是丛林深处艳丽的食人花,是海市蜃楼,是艾梅斯莫。

这种人需不需要别人爱他,他又是否会对人产生爱?宋致晏不知道。若没有,那个吻的真正含义是什么?若他有,又为何不说?

宋致晏被他折磨得要发疯,辗转反侧,脑筋打成一百个死结,卷成麻花,下到一百七十度的油锅里烹炸,出锅后撒上黑芝麻提香。

这个屋子里有至少一个疯子,宋致晏必须弄明白到底是谁。

于是他挣脱开被单的包裹束缚,敲开莫虞卧室的门。

“你为什么要吻我?”

他问。

出于爱吗?还是因为你患有疯病,就喜欢做无缘无故的事情?

如果莫虞真的是疯子,那宋致晏也得想办法把自己脑子的一部分敲碎,两个疯子门当户对,这样才好相爱。

对方露出一个苦恼的表情,眼睛瞟了眼天花板,像是在思索如何应对。

“你进来吧。”莫虞喊了口气,妥协地拉宽门缝,把憔悴疲惫的宋致晏迎进卧室,“不是让你忘掉那件事吗?”

“人又不是电脑,不是直接把文件拖到回收站再点击彻底销毁就能假装从未存在过的。”宋致晏抱怨他的不近人情,“再说了,就算是电脑,送到电脑店里,也有恢复文件的方法。”

“那就假装不记得。人不是电脑,但可以是很好的演员。”莫虞坐在床沿,睡袍下露出两截小腿,光脚踩着羊毛地毯,“至少在我面前装装样子吧,偏偏要在今晚就立马清算吗?你好不听话。”

“我不是演员,我是设计师。”宋致晏倔强地应道,站在莫虞的身前,虽然是一个居高临下看着他的动作,气势却比他还要弱一些,“我没有不听话,我就是想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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