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只是这么活,忍气吞声,卑躬屈膝地再活一辈子,又有什么意思?
......
人的崩溃与爆发,似乎总是在一瞬间的事。
“认不认错?”
“你个奴才,哑巴了么!”那小少年却还浑然不觉,只凶巴巴地踩在她背上质问,“爷在问你,认不认……”
后话仍卡在喉口。
“啊!!你干什么!”
少年原本嚣张的音色却骤然熄火——虽依旧高亢,可仔细听,那分明是藏都藏不住的惊恐:“你、你敢打我!!!”
“打的就是你!”沉沉怒声道,“你、这、个——!”
痛意将她声音逼得变调,手脚都在发抖,却仍是狼狈地爬起身来。
末了,愣是甩开了两个横生阻拦的小太监,手脚并用、扑将上前,直将那叉着腰得意忘形的少年推倒在地,整个人骑在他身上,又反手给了那在旁拱火的胖宫女一个巴掌,“滚开!”
她毕竟年长,面对一个孩子,单靠着身体重量,已足够将这人压得一动不能动。
随即,右手巴掌再次高高扬起。
“你爹娘没教过你做人是么?!”她听见自己心脏鼓噪的声音,两只眼几乎快瞪出眼眶,“那今天我就来教你!小……兔崽子,我不是你的奴才!你也不是我的主子!”
少年脸上涨红,表情一瞬惊恐变色。
四目相对,她看见他瞳孔中映出的面目狰狞、满脸通红的“十六娘”。
却就在这巴掌即将挥落的瞬间——
“你大胆!!”
“狗奴才,来人,来人,把她给我拽开!”
少年拼命挣扎,挥拳蹬腿。
她的目光,骤然定在他胸前衣襟滑落出来、那块巴掌大的长命金锁上,连被人从后反剪双手、掀翻在地也浑然不察,一双大睁的眼,只死死盯着他胸前。
“那是……”
【我也是做姨母的人了,给孩子添点心意是应该的。】
【呀!阿璟是又长大了。】
【来,来,阿璟,姨母抱。阿璟喜不喜欢姨母送的金锁呀,哈哈哈,傻孩子,咬不得、咬不得!回头等姨母攒下银子来,送你一只更大的!】
早已在记忆中模糊了面容,却仍抱着怀中襁褓,安然冲她微笑的少女。
似隔着万重山水缓缓踱步而来,一如旧时模样,她唤她,芳娘。
芳娘,你回来了。
芳娘……
【芳娘,再过几日便是你的生辰,你说,二姐该给你备上份什么大礼,才好哄得我的宝贝妹妹开心?】
“啊!!!!”
“喵呜!!”
一道雪色的影骤然闪过眼底,从宫墙上一跃而下。
沉沉痛苦地抱住脑袋,嚎啕大哭。
背后,反剪她双手的两名太监,忽然间,却也跟着惊叫出声,捂着被抓花的双眼大叫起来。
“是……”
“神兽!!是神兽啊!!”
一直在旁观火、满脸幸灾乐祸的胖宫女,这会儿,竟是第一个回过神来。
“这、这这,朝华宫里那只神兽……”
满脸不可置信地看向地上那只舔爪子的狸奴,她嘴里喃喃自语:“这……神兽怎会在此?!”
第102章 隐情
御书房中。
儒士打扮的青衣文臣居右首, 模样端方,面色庄肃。
金复来居其侧,默然低头饮茶。
室内一片死寂, 许久无话。
直至陆德生手捧一碗“血汤”自内殿撩帘而出,两人这才不约而同抬起头来——只不过,与一旁径直出声的文士不同, 金复来颇有眼色地选择闭嘴。
“陆太医,依你所见,陛下双眼何时可以视物?”
“少则三日, 多则十天。”陆德生摇了摇头, 面露忧色。
七年过去, 昔日在太医院中饱受排挤的底层寒门, 如今,早已一跃而成太医院院士,为天下医官之首。
而个中代价,或许便是年不过而立,已半头白发。眼角眉梢的皱痕,便是日夜思虑的明证。
“当初陛下以掌力震聋双耳,内伤可愈,也多亏……陛下生来, 体质不同常人,”他话里几番斟酌,“可这眼疾, 到底还是……”
“燎原”之锋, 远胜于寻常利刃, 以当时之情境,再深一寸, 足够剜下魏弃双目。
他虽体质特异,可终究肉体凡胎,自此留下经年眼疾,每遇天寒、骤雨、狂风、疾热,双目便剧痛难忍,无法视物,起初,不过一两日便可痊愈,随着时间渐久,症状却不轻反重,此番发病,竟已过去足足二十日,仍不见好转。
虽说朝堂上有陈缙主持大局,可魏弃人在京中,却足有近一月不曾上朝。个中原因何在,除却宫中众人心知肚明,坊间的流言蜚语,却仍是传得甚嚣尘上。
“拖不得了,”青衣人——即是如今大魏一手遮天、不,一手遮半天的左丞相陈缙,闻言,当即眉头紧蹙,“陛下迟迟不露面,那曹睿贼心不死,近来,怕是要有动作。”
“突厥商队,”一旁的金复来闻言,冷不丁插了句嘴,“借着献宝的借口,商队的人已数次出入右丞府。最后一次,就在半月前。”
一语既出,陈缙眉间“川”字更深,冷声道:“他倒是敢在老虎头上拔毛。你师父怎么说?”
“突厥商队里,也有我们的人。”
金复来话音淡淡:“只不过,不好打草惊蛇——若是真有异动,自当提前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