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故事的筝(110)
房子一定,洛筝就回去找张婶,把地址留给她,以备有人来找,除了宋希文,还能有谁呢?张婶也明白,一口答应了。
洛筝暂时失去了经济来源,处处都要俭省,用人也不请了,凡事都可将就,唯独三顿饭。
一到傍晚,家家户户都忙着开炉做饭,整条弄堂里炊烟袅袅。洛筝一狠心,买了煤炉打算自己做,别人可以,她为什么不行?
忙了半个傍晚,别人家的饭都做好了,她炉火都没生出来一星半点,脸比猫还花。又羞又气,第一次觉得自己笨。
邻居一户姓江人家的女人看不下去了,帮她生好炉子,勉强做成了一餐饭。
江家男人在外面拉车,女人叫彩珍,在家忙活几个孩子,她见洛筝穿着考究,又这么拙手笨脚,猜到是哪里落难来的小姐,便邀她在自己家开伙,象征性地收一点钱,洛筝很高兴,饭菜虽然粗糙,但三餐好歹解决了。
江家一共四个孩子,最大的男孩跟着亲戚学木工,吃住都在那边,偶尔才回来看看。第二个是女孩,10 岁,彩珍留在身边使唤,家务多,总听见她“杏娣”“杏娣”地喊。第三个也是女孩,才四岁,叫小月,最小那个男孩还没断奶。
小月很是活泼好动,喜欢爬高就低,时不时掰倒了碗,打翻了酱油,把彩珍恨得一天到晚骂。小月对洛筝好奇,会忽然跑到她房间门口,不说话,也不进去,两只眼睛吧哒吧哒闪,盯着洛筝打量。洛筝招手叫她进来,她也不认生,东看西看,什么都觉得好玩。与洛筝熟了之后更是每天都去,彩珍也能稍稍喘口气。
“这个字念 yang(二声)。”小月指着报纸告诉洛筝,“是太阳升起的意思。”
洛筝凑过去一看,还真是个“旸”字。
“你怎么知道的?”
“姨姨说的。”她管洛筝叫姨姨。
洛筝想了想,的确有这么回事,楼上阿婆有天让她给写个信封,儿子名叫顾旸,她赞过这个名字好,想不到小月都记得了。
以后洛筝常教她认字背诗,小月学得飞快。彩珍知道后笑说:“洛小姐你即便教了她也没用,小月进不了学堂,不多久全还给你了。”
洛筝道:“认字总比不认强。”
“是啊!”彩珍先点头,紧接着又说,“等她大了,没使唤两年就得嫁出去,女孩子终归是别人家的呀!”
洛筝恻然,有些人的命运大概一出生便注定了。不过小月再来时她还是教,做一点徒劳的抵抗。
第五十三章 :复仇
祁静的尸体是她叔叔家去收的,草草葬在郊区的一个公墓里。洛筝寻了几次才找到,坟前竖了块简陋的石碑,也没有照片,叔叔家怕惹麻烦。
洛筝带了束花去,将那枚发夹埋在碑下面的土里,祁静爱美。
起初遗憾没能在她走前见上一面,后来想想也未必是坏事——如果真见到,洛筝也许会受不了。听她婶婶说,人领出来时已经面目全非了。
她现在能记得的是祁静在巷子里拼命奔跑的样子,明明匆忙慌乱,记忆里每个镜头却都放得很慢,足以让洛筝品味那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她蓬松凌乱的长发,赤着一只脚,衣摆飘然。永恒的定格,还是美。
洛筝在杂草丛生的野地里坐了两个多小时,回忆起她们初次见面时的投缘,以及她如何给洛筝鼓起离开冯家的勇气——祁静从她一篇忧郁色彩浓厚的小说里嗅出了气味,婉转地安慰她,洛筝终于找到可以倾诉的人。她的倾诉是有节制的,但祁静还是懂了。
她想着这些往事,把两人相处的过程在脑海里慢慢过了一遍,终于有所释怀。
祁静的一生短暂如烟花,在夜空中璀璨绽放,随后阒寂无声。她也许不够完美,却耀眼过,辉煌过。
她说,即便要死,也要为一件有意义的事而死。她没有辜负自己的誓言。
洛筝只去上过一次坟,总觉得里面躺着的不是她认识的祁静。她要把真实的祁静写下来,写进故事——这是洛筝答应过她的。
小月重感冒初愈,大约是嘴里没味道,整天缠着彩珍买糖吃,彩珍恨得要打她,洛筝在房里听见,便走出来说:“小月别吵妈妈,跟我来,姨姨带你去买糖。”
小月马上不闹了,乖乖牵着洛筝的手,随她去巷口的杂货店。洛筝买了两包糖,一包给小月,一包给杏娣,不买姐姐会和妹妹抢。
付了钱准备回去时,视野里陡然晃入一张恶魔的脸,不远不近,神色泰然关注着她,洛筝待看清了,霎时脸色苍白。
羽田朝她走来,笑吟吟称呼她:“聂小姐。”
小月迫不及待挑了一颗糖塞在嘴里,羽田见状,弯腰逗她,“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洛筝紧张起来,一把将小月拉在身后。
羽田笑道:“聂小姐多虑了,我今天不是来抓人的——祁静小姐是你的好朋友对吗?”
洛筝不说话,眼前的羽田和颜悦色,笑容满面,她却更觉毛骨悚然。
“祁小姐是我杀的。”羽田的神色堪称温柔,“你想不想知道,她死之前,我是怎么玩她的?”
洛筝的脸更白了,她想逃,可是迈不开步子,羽田的声音里有种邪恶的魔力。
小月嘴里嚼着糖,好奇地看着他俩,又听不懂他们的对话,晃晃洛筝的胳膊,轻声说:“姨姨,我要回家......”
洛筝却根本没听见。
羽田凑近她一些,用暧昧的语气,仿佛在讲情话,“我先强奸她,再给她乳房上穿洞,她的叫声比杀猪还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