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恋日(64)
沈红绡逼自己冷静下来,“此事你可曾对旁人说过?”
见母亲如此郑重其事,楚廷霸自以为拿捏了什么把柄,愈发地得意起来。
“今儿哪儿来得及,但日后吃酒时,儿子定要跟旁人好生说说达官权贵私底下的那些个腌臜事儿。”
一颗心砰地落地。
沈红绡的目光陡然变得阴冷,她看着她的亲儿子,却仿佛在看一具尸体。
“要是这样的话,今夜,你就可以去死了。”
“楚廷霸死了?!”
院外嘈杂声一片,听完凌秀的话,楚宜笑跌坐回榻。
她刚刚沐浴完毕,头发还湿着,丹朱见主子心思全无,默默找了巾子为她绞干头发。
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凌秀心思细腻,办事妥帖,楚宜笑便让她出去打探消息。
“二公子的尸身是在小池塘里发现的,那一片黑咕隆咚的,要不是主母见二公子迟迟未归派人去找,怕是要等明儿早上泡发了才能被瞧见呢。将军怀疑是院儿里进了贼人,正派人找,说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找出来。姑娘,咱们可得把窗门紧闭,别叫贼人——”
哗啦,啪!
话音未落,后窗一开一合,一个魁梧的身影矫捷翻入,不慎将妆奁碰落。
首饰碎落一地。
这就好比刚听完鬼故事出门就见鬼,楚宜笑吓得魂飞魄散,丹朱先她一步尖叫出声:“来人,快来人,有——”
还没说完,就被男人一掌劈晕过去。
“楚三姑娘别怕,我不是贼人。”
“骗子会说自己是骗子吗?!”楚宜笑说着就往门外冲,男人转瞬就跃至门前,将她的去路堵了个严严实实。
“楚三姑娘,在下乃义帮大当家薄云义,特来归还此物!”
他急切地向她展示,楚宜笑将信将疑看向他的掌心,是花娘所赠的木莲佩。
那日逃下山时不慎遗落,她愧疚不已,想派人去找,得到的消息却是莽山被官兵所围,萧遇誓要屠灭义帮,奈何地势易守难攻,迟迟未有捷报传来。
没想到,竟是落到了义帮大当家手里。
更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不顾死活,在封山的情况下冒险前来,这无异于羊入虎口。
突然,一直沉默在侧的花娘开口道:“薄二哥?”
她站在暗处,薄云义方才并未注意到她,此刻循声看去,妇人亦是怔然。
“花娘?”
妇人泪流如注。
咚咚!门板震颤。
搜查贼人的侍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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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随机掉落小红包~
第44章 名字 他们之间,有了第一个小秘密。……
女子私物多, 太子良娣的房间不好搜得太过仔细。侍卫们生怕冲撞了什么,围着屋子转了一圈,不敢靠近床榻太近,明面儿上没见着贼人便行礼告退。
待小院里的脚步声彻底散去, 楚宜笑才从垂落的床帐后露出一颗湿乎乎的脑袋:“走啦?”
凌秀点头, 丹朱仍是害怕, 壮着胆子摸黑去到床前,点亮刚刚熄灭的烛火。
薄云义从床底翻滚而出, “如有冒犯, 还请姑娘海涵。”
他赤膊坦胸,搭一条鹿皮披肩,肌肉分明。好在常年奔波于天地间, 肤色偏深, 即便不穿夜行衣都能极好地与夜色相容。
“小事儿。”楚宜笑披衣下床,视线在花娘与薄云义之间打了个来回, “要不我、凌秀还有丹朱先出去?”
灯泡瓦数太高, 不宜在这儿待着。
薄云义没作声,花娘却道:“奴与薄二哥多年未见,彼此之间也没什么好避讳的, 姑娘不必多虑。”
到底是亲娘的一段风月事,凌秀大约是心里头别扭,拉着丹朱避到屋外放风去了。
圆桌上,薄云义与花娘对坐, 楚宜笑两手捧着一盏茶,坐在两人中间,眨巴眨巴眼。
如果能再切一盘瓜来边吃边听就好了。
原来,花娘与薄云义乃是同乡。
薄云义十五岁时离乡从军, 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征战十载,好不容易留了条小命,攒足聘礼回乡去娶心爱的姑娘。
怎料,姑娘被父亲发卖,换了银子为阿弟迎娶新妇。
他苦寻多年未有音讯,彼时花娘早已被凌家买下做了凌小公子的通房丫头,后来生了女儿抬为妾室,深居后宅不见天日,哪儿还能露出半点消息。
而卖她的父亲与阿弟一家,后来均死于匪患。薄云义也就是在那时纠集英豪,连吞数匪帮,逐渐形成如今的规模。
两人出身乡野,从小没有过正经名字,“薄云义”三字还是从军后才请人帮忙取的。是以义帮大当家的名号虽响,花娘也曾有所耳闻,两人却彼此错过多年。
薄云义粗犷的眉眼闪动着感激的光芒,他对楚宜笑道:“若非下山寻姑娘之人捡着了当年薄某亲手所刻的木莲佩,若非姑娘好心从人贩手中救下她们母女,恐怕薄某与花娘至今仍不得相见。楚三姑娘,您的大恩大德,我薄云义铭记在心,他日做牛做马,定当报答。”
说完就要跪,楚宜笑万万不敢受这个礼,心道,恐怕你这份恩情记错人了。
“那个,薄大当家的,你还记得是谁捡到这枚佩然后交给你的吗?”
薄云义想了想,“是个新来的,叫不上来名,但那日是他并另外几个外出捡柴的弟兄先发现姑娘跑了。”
果然是那个给她指路的墨无痕眼线!
他又不跟她说实话!
楚宜笑在心里把墨无痕胖揍八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