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垫脚石的崽后(130)+番外
“所以你是有个人感情的?”
“当然有。”周淑芬坦然承认,“我不是机器,我有感情。但我说的是事实,不是感情。”
“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事实?”
周淑芬看着吴永年,一字一句:“我可以用我的命担保。”
法庭里一阵骚动。
审判长敲木槌:“证人请注意言辞。”
周淑芬不说话了,但她的眼神,一直盯着吴永年。
那眼神里,有愤怒,有鄙夷,也有胜利者的平静。
吴永年避开了她的目光。
最后一天,叶枫做结案陈词。
他站在法庭中央,面对审判长,声音不高不低,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在场所有人的心里。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这个案子,我们讲了三天。讲了林晚晴的研究,讲了吴永年的论文,讲了二十五年的等待。”
“但我想说的,不只是这些。”
“我想说的是:科学可以犯错,但不能撒谎。”
“林晚晴的研究,也许有不足,也许不完善。但那是在1965年,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一个中国女科学家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这片土地做出的贡献。她值得尊重。”
“吴永年作为她的同事,不但没有保护她,反而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偷走了她的成果。然后,用这些成果,换来了自己的名利。”
“二十五年了。原告等了二十五年。这二十五年里,林晚晴的墓碑上,刻的还是‘病故’。她的研究成果,署的是别人的名字。她的儿子,每年清明只能在心里默默祭奠。”
叶枫的声音有些哽咽,但他很快稳住了。
“法律的意义是什么?是惩罚,也是救赎。惩罚作恶的人,救赎受害者的心。”
“今天,我们站在这里,不是为了报复,不是为了赔偿。我们只求一件事:**
请法庭还林晚晴一个清白。”
叶枫说完,深深鞠了一躬。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然后,不知是谁先鼓掌的,掌声响了起来。
审判长没有敲木槌。
庭审结束,等待判决。
一等,就是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顾青山瘦了十斤。每天睡不着,半夜起来在屋里踱步。陆知行陪着他,有时候也睡不好,但从来不抱怨。
顾晨每隔几天就往北京打电话。
“刘律师,有消息吗?”
“还没。这种案子,涉及的人物级别高,法院很慎重。再等等。”
叶枫也留在北京,随时盯着。
“顾总,您放心,证据确凿,舆论也支持。赢的概率很大。”
顾晨点点头,但心里还是没底。
他不是不信任法律,而是太清楚那个年代的复杂性。
对方是副部级,关系网遍布。万一……
他不敢往下想。
1991年6月18日,北京。
顾青山、顾晨、陆知行、叶枫,还有从四川赶来的周淑芬,一起坐在法庭里。
审判长拿起判决书,清了清嗓子。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就林晚晴知识产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全场鸦雀无声。
“经审理查明:被告吴永年,在1966年至1970年间,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林晚晴未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并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其行为,侵犯了林晚晴的知识产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顾青山的拳头攥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吴永年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人民日报》等三家全国性媒体上,公开向林晚晴的家属道歉。”
“二、被告吴永年赔偿原告顾青山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
“三、被告吴永年所在单位中国农科院,应在其档案中如实记载其剽窃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判长念完,放下判决书。
“现在闭庭。”
木槌落下,“啪”的一声。
顾青山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陆知行轻轻推他:“青山,判了。咱们赢了。”
顾青山慢慢转过头,看着他,眼眶里全是泪。
“知行……晚晴她……可以安息了。”
1991年7月1日,《人民日报》第八版右下角,刊登了一则道歉声明。
“本人吴永年,原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现就1966年至1970年间,剽窃已故科学家林晚晴科研成果一事,公开向林晚晴家属道歉。本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律和组织的处理。吴永年,1991年7月1日。”
豆腐块大小,不到一百字。
但顾青山捧着那张报纸,看了整整一个下午。
“爸,您看了一下午了,不累吗?”
“不累。”顾青山头也不抬,“我在想,你奶奶要是能看见,该多好。”
顾晨没说话,只是坐在父亲旁边。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报纸上。
那短短几行字,像一道光,照进了二十五年黑暗的角落。
1991年清明节,顾青山带着顾晨,去了北京西山。
林晚晴的墓,在一个很偏的角落里。当年没人敢给她立碑,后来补了一块,很小,只有名字和生卒年月。
顾青山蹲下来,用手擦去墓碑上的灰尘。
“晚晴,我来看你了。”他的声音很轻,像怕惊动什么人似的。
顾晨站在后面,没有上前。
“案子判了。我们赢了。”顾青山继续说,“那个偷你成果的人,公开道歉了。报纸上登的,我等会儿念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