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时速(11)
过去在舅舅家是收拾碗筷、擦桌子、扫地、倒垃圾。
现在呢?收拾一个不回家的丈夫留下的鞋子和旅行袋?
林时砚把手缩回来了。
他站在玄关,看着那双歪着的鞋,忽然觉得自己刚才的动作很像一种本能反应,看到乱的地方就想整理,看到脏的地方就想擦干净,看到有人不满意就想道歉。
这个本能在舅舅家帮他活了下来。在别人家里住着,把姿态放低一点,手脚勤快一点,嘴巴甜一点,就能少挨几句骂,少吃几个白眼。
可这不是舅舅家,这甚至算不上是一个家。
这是一个地址,一个一百四十平的、装修精良的、有落地窗和干花的地址。属于他的那部分只有八平米,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飘窗。
剩下的,都是别人的。
他把手收进口袋里,退回客厅,坐在沙发上。茶几上的干花落了灰,花瓣边缘卷起来,颜色从淡紫色变成了枯黄色,摸上去脆的,一碰就碎。
林时砚把那些碎花瓣拢在一起,用手掌盛着,走到厨房,倒进了垃圾桶。
回来的时候他看到冰箱上贴着一张便利贴,白色的,上面的字迹潦草到几乎不认识——“牛奶2月10日过期,记得喝。”
不是他的字,他的字一笔一划,端正得像印刷体。这是陆征的字。
陆征来过,打开了冰箱,看到了里面的牛奶(是他上周买的,鲜奶区的,保质期到2月10日)。陆征写了这张便利贴,贴在了冰箱上。
林时砚站在冰箱面前,看着那行字。
“记得喝。”三个字,潦草到最后一个字几乎飞出了纸面。不是关心,大概只是顺手。就像在酒店退房的时候顺手把垃圾桶里的纸巾捡起来丢进马桶里,不是因为你洁癖,而是因为你刚好看到了,刚好手边有纸,就顺手写了。
林时砚还是把那三个字看了很久。
久到客厅的落地灯自己灭了,他设了定时,十二点自动关灯。
他站在黑暗的厨房里,只有冰箱的指示灯发出一点微弱的蓝光,映在他脸上,把他的表情照得忽明忽暗。
最后他把那张便利贴揭下来,小心翼翼地折了两折,放进了口袋里。
然后他洗了手,倒了杯水,回到次卧,关上门。
第二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陆征那双歪着的鞋还在鞋柜上。鞋舌翻着,鞋带松着,跟林时砚那双规规矩矩并排放好的鞋形成鲜明对比。
林时砚看了那双鞋一眼,想了想,没有碰。弯腰系自己的鞋带,推门出去了。
门关上的声音在走廊里回荡了一下,然后归于安静。
鞋柜上,两双鞋并排摆着,一双整齐,一双歪斜,像是两个性格迥异的人站在那里,彼此不说话。
但谁也没有离开。
第5章 一个人的生活
搬进澜湾之后的日子,比林时砚想象的要安静,安静到有些过分。
每天早上他六点二十的闹钟,起床洗漱,把被子叠成豆腐块,这个习惯是从小养成的,舅妈说“住别人家就要有住别人家的规矩”,不能把房间弄得像个猪窝。他到现在也没改过来,即使现在住的这个家,严格来说也有他一半。
出门前他会把用过的厨房台面擦干净,把拖鞋摆正,把昨晚喝过水的杯子洗了扣在沥水架上。然后站在玄关看一眼整个客厅,确认一切妥当,才换鞋出门。
锁门的时候他会把门把手往上提一下,确认锁好了再走。这个动作做过太多次了,已经变成了肌肉记忆。
骑自行车到学校要四十分钟。冬天快到了,早上骑车冷得手指发僵,他买了双两块钱的劳保手套揣在口袋里,冷了就套上。手套是灰色的,指腹的位置有防滑胶点,丑得很,但暖和。
上课、记笔记、下课、食堂、打工。日子像被复印机复制出来的一样,每一天都和前一天差不多。
奶茶店的老板姓周,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对林时砚不错。有时候店里卖不完的甜品会让他带回去,说是“扔了也是扔了”。林时砚知道这是照顾他,每次都认真地道谢,然后带回去放在冰箱里,慢慢吃。
他不太敢一次性吃完。不是因为不好吃,是因为他习惯了把好吃的留到后面,留到觉得“今天值得吃个好的”的时候再吃。但这个“值得的时候”总是迟迟不来,于是那些甜品经常放到过期,最后还是要扔掉。
他觉得自己有点像那些甜品。
奶茶店有个兼职的女孩子叫唐艺,大一的,活泼开朗,爱说话。每次林时砚来上班她都要拉着他说几句,问他今天上了什么课,问他中午吃的什么,问他周末有没有出去玩。林时砚一一回答,简短但礼貌,从不让她的话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