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呀,律所所长竟是我亲哥!(16)
刘源坐在旁边,偶尔补充几句,两个人的配合默契十足。
程屿的任务就是递材料和做记录。但到了后半段,他注意到对方提交的一份新证据——一份银行流水——有一个日期跟之前质证阶段提到的合同签署日期对不上。
差了两天。
他不确定这是笔误还是有实质问题。
他撕了一张便签纸,写了一行字:"对方证据第31号银行流水日期与合同签署日期差两天,是否可以追问。"
然后把纸条悄悄递给程砚。
程砚低头看了一眼纸条。
然后他在下一个发言环节提出了这个问题。
"审判长,关于原告方新提交的证据第三十一号,我方注意到一个细节。该银行流水的交易日期是六月十五日,但原告方此前主张合同签署日期为六月十三日。如果付款发生在合同签署之后两天,那么原告方所称的'合同签署当日即付款'的事实主张就不成立。请原告方对此作出解释。"
孙律师那边直接乱了。
三个律师凑在一起翻文件、对日期、小声商量。法官等了将近两分钟才让他们回应。
最后孙律师只能说"我方需要庭后核实"。
法官记录在案。
这一轮,己方拿下了非常有利的局面。
休庭的时候,程屿在走廊上站着,双腿还是有点发软。一上午的庭审比他想象中累十倍,不是体力上的累,是精神高度集中带来的消耗。
程砚从法庭出来,走到他身边。
他的表情还是淡淡的,看不出来打了胜仗的兴奋。但他走近程屿的时候,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
"纸条写得好。"
就这一句。
但程屿觉得比拿到任何一个奖都高兴。
刘源在旁边拿着手机看了一眼,笑着说,"小程不错,那个日期差异我都没注意到。"
"他细心。"程砚说。
程屿看着他哥的侧脸。
那个锋利的、带着攻击性的律师,说起他的时候语气会变软一点点。
也许只有他自己听得出来。
但他听得出来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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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他说以后都不准离开!
庭审结束后的第三天,法院出了结果。
己方胜诉。
五亿标的额的股东纠纷案,程砚团队全面获胜。对方的所有诉讼请求被驳回,己方的反诉请求被全额支持。
判决书传真到所里的时候,整个盛恒沸腾了。
五亿的案子,这是盛恒成立以来金额最大的胜诉案件。当事人当天下午就派了代表过来送锦旗——虽然程砚觉得锦旗这个东西很土,但还是客客气气地收了。
程屿站在一旁看着他哥跟当事人握手、寒暄、拍照,心里的感觉很奇怪。
骄傲是有的。
但更多的是一种很朴素的感觉——我哥真厉害。
当天晚上所里搞了个简单的庆功,在附近的餐厅包了两桌。程砚破例同意了,但提前说好,"十点之前结束,明天还要上班。"
全所二十多个人几乎都到了。气氛很热闹,大家轮着跟程砚敬酒。这次程砚控制了量,每杯只抿一小口——程屿在旁边盯着呢。
"程所今天怎么这么克制?"赵文昕笑着问。
程砚面不改色,"在养胃。"
刘源在旁边差点把酒喷出来。
吃到一半的时候,当事人公司的代表站起来讲话,感谢盛恒团队的专业和付出。讲到最后,他特意看了程屿一眼。
"还要特别感谢程屿律师。听程所说,庭审上那个关键的日期差异问题,是小程律师在旁听记录的时候发现的。虽然是小细节,但直接扭转了庭上的形势。年轻人了不起。"
全场鼓掌。
程屿的脸红了。
他下意识看向程砚。
程砚端着酒杯,没有看他。但嘴角有一个很浅很浅的弧度。
庆功宴结束之后,人陆续散了。程屿帮着收拾了一下,跟江淮打了个招呼就出来了。
程砚在停车场等他。
靠在车门上,领带松了,扣子解了最上面一颗,整个人看起来比平时松弛了很多。
"上车。"
程屿上了副驾。
车开出餐厅停车场的时候,程砚没有往回家的方向走,而是拐上了另一条路。
"去哪儿?"
"兜一圈。"
程屿没问为什么。
车沿着滨江路慢慢开,窗外的江面上灯光倒映,城市的夜景铺展开来。程砚把车窗摇下来一点,夜风裹着初秋的凉意灌进来。
"今天的案子,你表现得很好。"程砚说。
"你已经说过了。"
"再说一次。"
程屿笑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夸人了?"
"被你影响的。你从小就喜欢让我夸你。考了好成绩就举着卷子在我面前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