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见雪(16)
后来方颂才意识到虽然说这句话的是她,但从小到大,只要有闻今择在,真正想办法的人就从来不需要是她。
可是后来她没想出办法。他似乎也没有。
奇妙的是,在她和程孝锡在一起后,对方从不吝啬夸赞她,夸得天花乱坠,总说任何事情在她手中都迎刃而解,她有时候会恍然——只要我哥在的时候,我可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呢。
她忍不住抬眼去看他的反应。可一句简单的话并不能勾起所有人的回忆,故去的事情在他们的心中大概承担着不同的砝码。
闻今择看上去很平静,或许对他而言,这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雪天。
第8章 真实的生活
雪后的夜晚总是在某一时间之后,天色大约就不会再变得更暗。
他们在十点半时回到小径的起点,然后分别。
方颂的手机没电了,回去充到10%的时候重新开机,妈妈给她打了两个电话。见她没接,又用语音发来一条消息。
“颂颂,你安顿下来给妈妈回个电话。”
方颂在工作以后,一位大她约二十岁的姐姐曾评价她为“幸福家庭长大的孩子”。很奇怪,在她成长过程中,真正的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却很少听到这样的声音,反而近几年常常有人说看上去她吃苦很少。
她不知道究竟什么叫幸福家庭,但她总是认为,在普世价值观中,重组家庭或许大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她从来不跟人提起自己的家庭背景。何况她从小就管闻振民叫“爸爸”,他也的确对她承担起了一个父亲的责任。
哪怕在他的生命里,他其实另有一个亲生孩子。
她靠在沙发床上,给妈妈回电话。
羚城比燕城更靠西北方,还要再冷些,再干些。但从去年十一月底到现临近今年春节,那里都没有下过一场大雪。
她在燕城待了多年,当有人问起她家乡的气候时,她的记忆逐渐模糊,形容词变得不再准确——她开始忘记夏天有多炎热,冬天有多寒冷,一年什么时候雨最多,又能下几场雪。程孝锡是南方人,他也记不得了,只是常说他的家乡不如燕城四季分明。
有时候方颂跟妈妈打电话会问他是否有想过离开燕城回到家乡。
他每次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在他们还没有计划结婚的时候,方颂差不多便已经认为她会和程孝锡度过余生。这样就不错。她没有力气再认识新的人,然后让自己爱上他。
程孝锡爱她似乎比她爱他更甚一些。方颂总想,让我再自私一些吧。她曾经是他的角色,站在对立面,爱得太用力,真的很累。
挂了电话。方颂翻开她和程孝锡以前的聊天记录。
是他先追的她。他们在地铁上相遇,差不多上班时间的人,在同一个入口进站,每天基本会也站在在相同的几个车厢。两年半前的夏天,程孝锡在车上低血糖,她给了他一块巧克力,把靠在门边的位置让给他,一个月后,他们添加了联系方式。
程孝锡是语文老师,他说想让她推荐几本图书给他的学生们课余时间看。于是他们便常在书店旁的咖啡馆见面。方颂以前跟闻今择坐在一起学习,她总是坐不住,一会儿吃点儿零食,一会儿站起来伸懒腰,后来干脆趴在桌子上,“哥,你咋还没看完呀。”
以前叫“哥”后来叫“闻今择”。叫他名字的时候已经上大学了,他们依旧挤在他那个狭小的出租屋里,那间房子他从短租变成了长租。那时候方颂还不是很清楚燕城的房子寸土寸金到何种地步,只知道她在异乡生活也可以像在家一样,她睡卧室,他睡外面。那时候安安静静坐半个小时就是一种极限,她捉住他的一只手把玩。
闻今择在专注力方面简直是老僧入定。他可以做到一只手任由她摆弄成各种动作,另一方面完完全全地投入到他的学业中。
方颂吃着来历不明的醋,晃晃桌子,黏黏糊糊哼唧,“你什么时候能理我啊……”
闻今择被她弄得手心发痒,忽然扣住她作乱的手,牢牢固定住,方颂挣脱了几次没挣开,他抬起食指,轻轻慢慢地刮她手腕柔软的脉搏。关了电脑,抬头时,眼里是有笑意的。
虽然方颂不会将精力放在各种书籍上,但她又实实在在地喜欢没事去书店逛逛。坐在玻璃窗前,拿着一本不知所谓的书,看着街上的车流和行人,惆怅的心事跳跃去远方,是她少女时代的一角记忆。
羚城不大。在她家大约三四公里外有一家市里最大的书店。她从小到大几乎所有的书从那里买来的。大学以后就来的少了,毕业后某次偶尔路过,见她旁边一家女装店正在装修,门口的书店名字褪色了,鲜红变成了朱红。不知道是她长大了,还是店面真的小了。方颂在街对面停留了一会儿,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