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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批总裁的心尖逃犯小宝贝(91)

作者:秋里风 阅读记录

他把日记本和顶针一起放进口袋里,站起来,环顾这间不到六平方的小屋。墙角的霉斑还在,台灯还是那么昏暗,铁架床上那条薄毯叠得整整齐齐,仿佛明天还要继续睡在这里。他弯腰走出地下室,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然后推开了厨房的门。王妈正在擦灶台,看到陆霆琛进来吓了一跳。王妈支支吾吾的,说她只是“看他太瘦了”,说“那孩子不容易”,说“他每天早上都第一个起来,扫雪的时候手冻得裂了口子也不吭声”。陆霆琛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垂下了眼睛。

他转身走出厨房,穿过客厅,推开通往花园的侧门。积雪已经化了大半,露出下面枯萎的草坪。那扇落地窗还在,玻璃擦得很亮——是林小满走之前擦的,连窗框缝隙里的水渍都吸得干干净净。他在这扇窗前把他按在玻璃上羞辱过,在这扇窗前对他说过“你连充气娃娃都不如”。他伸出手,掌心贴在那面冰冷的玻璃上,玻璃上还隐约映着他自己的脸——瘦了、胡茬青黑、眼窝深陷,和两周前那个不可一世的陆霆琛判若两人。

他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花园里灰蒙蒙的冬夜,口袋里的顶针和日记本硌在他的掌心里。他忽然想起自己曾经问过沈明泽一句话:“你觉得我爱他吗?”当时他问得很轻蔑,像是在说一个荒谬的笑话。现在他想认真回答这个问题了。答案很简单——不是他爱不爱林小满,而是林小满已经渗透进了他生命里每一个他以为坚不可摧的角落。他喝的咖啡是林小满煮的,他穿的衬衫是林小满熨的,他睡的床单是林小满换的,他书房里的地板是林小满跪在地上擦的。这个人以最卑微的方式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然后以最决绝的方式离开,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窟窿。那个窟窿不是用钱能填上的,不是用另一个佣人能替代的,不是用威士忌能麻醉的。他终于意识到,这个被他称为“低贱无能任人摆布”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他世界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是林小满离不开他,是他离不开林小满。

他推开落地窗,走到花园里,站在那棵被雪压弯了枝头的桂花树下。这棵树下是他曾经罚林小满在零下好几度的夜里站了整整十个小时的地方。他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看着掌心里那枚黄铜顶针,内壁那行歪歪扭扭的小字在月光下闪着微光。

“我欠你的,”他对着空气说,声音轻得几乎被风吹散,“我来还。不管你躲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然后当着你的面,把欠你的都还清楚。”

他把顶针放回口袋,转身走进别墅。走廊里管家迎上来,要汇报明天的行程安排。陆霆琛打断了他。

“订机票。后天。去贵州。”

“那苏小姐那边——”

陆霆琛的脚步顿了一下。他沉默了几秒,然后继续往前走。

“我会处理。”他推开主卧的门,然后又停下来,“另外,帮我查一件事。那件白衬衫——他穿过的——我想找一件新的。一模一样的。”他走进房间,关上了门。那扇门没有再反锁。这是他半个月来,第一次在清醒的状态下主动走进卧室,而不是把自己泡在酒精和黑夜里。管家站在走廊里,看着那扇紧闭的门,微微叹了口气。他不知道后天之后会发生什么,但他知道一件事:那个人留下的窟窿,终于有人要去填了。

第44章 大山深处

大巴在蜿蜒的山路上颠簸了整整十个小时,途经无数个林小满叫不出名字的乡镇和村庄,终于在一个灰蒙蒙的清晨停在了贵州东南部某个自治州的县城客运站。

司机用方言吼了一嗓子“终点站到了”,车上仅剩的几个乘客揉着眼睛拎着蛇皮袋下车,林小满是最后一个。他扶着座椅靠背站起来,脚踝肿得脱不下鞋,膝盖因为长时间蜷缩而僵硬得打不了弯。

他在过道里站了好几秒,等那阵从脚底窜上来的刺痛退去,然后一瘸一拐地下了车。从最初的G县到换乘最后到M县,他已经辗转了好几个县城,才到现在这个叫不出名的县城,当地人以一种民族语言来称呼它,那是个林小满发不标准的一个音。他朝着更深的山区走去,他又换了三趟车——先是破旧的中巴,然后是带斗篷的农用三轮,最后是一辆顺路拉货的摩托车。

摩托车后座绑着两筐活鸡,鸡粪味混着汽油味熏得他直犯恶心,但他死死抓着后座支架,一声不吭。

司机是个五十多岁的苗族汉子,用带着浓重口音的普通话问他来这儿干啥,林小满说:“想找个地方住下来。”

其实林小满也不知道这是哪,一心只是想着要走远一点,再走远一点,也是下了死也不要被找的的决心,就辗转进了这里,一路上靠跟人聊天来决定下一个要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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